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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人文社科横向科研项目、非基金类纵向科研项目进行验收结题(2013年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28 浏览次数:9890

 

各有关单位、老师:

近年来,随着我校科研体量的逐步扩张,教学科研人员承担文科横向科研项目与非基金类纵向科研项目的比重也不断增加,同时为地方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和贡献也越来越大。为规范项目管理和保障研究顺利开展,我院将对文科横向科研项目、非基金类纵向科研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验收结题范围

根据合同约定,计划结束时间为20121231日之前的文科横向科研项目与非基金类纵向科研项目(在科研管理系统中项目状态显示为结题的除外)。项目清单由各学院统一从科研系统中导出。

二、验收结题需提交的材料

如项目已按期完成,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文科横向科研项目、非基金类纵向科研项目结题表》;如项目不能按期完成,则填写《文科横向科研项目、非基金类纵向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如项目已终止,则填写《项目中止协议》。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均需项目委托(合作)单位确认盖章。

三、关于项目结余经费结账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在科研项目验收结题后6个月内办理结余经费结账手续,项目验收结题超过6个月未结账的,社科院将于当年年底通知计财处,由计财处为该类结题项目打上结题标记“★”,以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办理结题结账手续。

对横向科研项目、非基金类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项目负责人可以在以下两种方式中择其一进行结账:

1.学校管理费10%,劳务费60%,科研预研基金30%

2100%转入科研预研基金。

科研预研基金可以用于人才培养及其他研究发展项目的预研和启动等。

四、时间安排

918之前项目负责人将相关结题材料、《浙江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分配表》交所在学院。其中,相关结题材料经学院审核后,由学院科研科将材料扫描后上传至浙江大学科研管理系统。

920之前由所在学院将纸质材料报送社科院(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社科院窗口)。

联系人:朱莲英   电话:88981602

     电话:88208796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3年6月28日

 

附件一:《文科横向科研项目、非基金类纵向科研项目结题表

附件二:《文科横向科研项目、非基金类纵向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

附件三:《项目中止协议

附件四:《浙江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