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稿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更好地服务党和政府决策,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了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征稿方案,结合《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奖励办法(2013年12月修订)》有关条款,现特将相关办法公布如下,望广大专家学者积极投送相关成果。
一、征稿对象
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承担者及其他社科研究工作者。
二、征稿要求
1、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工作中迫切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2、选题要有思想性战略性,突出问题意识。
3、文风朴实,语言精炼(2500字以内)。
4、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三、激励政策
1、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被《成果要报》采用1次及以上,可以申请免于鉴定结项;重大项目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被《成果要报》采用2次及以上,可以申请免于鉴定结项。
2、《成果要报》第一作者,申报年度项目时可直接进入会议评审。
3、研究成果被中央有关决策部门采纳吸收的,将向作者所在单位及所在省区市党委宣传部发出通报表扬函。
4、被推荐刊载于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的成果,我校将奖励2万元。
四、稿件受理
1.请各学院科研科、各研究机构积极做好稿件的征集组织和审核工作。欢迎各专家学者积极报送稿件。
2.采取每周报送的办法,请各单位、个人于每周四下班前将稿件(格式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oushi@zju.edu.cn;如研究内容涉密,请将文稿刻录光盘后送交。
3.投稿时请注明是否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并附上主要作者的单位名称、职称职务联系方式等。若有采用意向,国家社科基金办将在一周内通知作者。
4、样稿请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成果要报》版块“要报选登”http://www.npopss-cn.gov.cn/GB/219471/219486/234500/index.html。
社科院联系人:程丽、俞一
电话:88208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