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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文化研究工程”已完成成果入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9-22 浏览次数:5702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省委决定实施“文化研究工程”。目前,工程已全面启动,各类研究项目进入招标阶段。
  根据《浙江文化研究工程管理办法》规定,凡属于“文化研究工程”研究范围,已完成的研究成果,可采用成果入选的方式。经申报评审后,确认为工程项目和课题,并给予适当的补助和奖励,纳入工程出版计划。2005年度入选成果申报工作即日起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入选成果的范围:
  1.各市县、省直单位组织研究的,已完成但未出版的浙江历史文化研究成果和浙江历史文献整理成果。
  2.属于文化研究工程研究范围,已出版,但因学术发展还需再修订、再补充,具有再版价值的浙江历史文化研究成果和浙江历史文献整理成果。
  3.属于文化研究工程研究范围,已出版,但短期内不需修订再版的浙江名人文集成果。
  4.目前尚未列入工程参考选题,但与工程研究内容密切相关,对工程的某些项目的深入研究具有重要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的未出版成果。
  二、入选成果的评审、出版和资助方式
  申报入选的成果必须经省社科规划办组织的学术委员会评审,确认其合格后,方可纳入工程。
  纳入工程的成果在出版时,按工程要求,在封面醒目处标识“浙江文化研究工程成果文库”字样,在封底标识“××研究大系××系列丛书”字样。著作编著者、项目研究组织者和相关经费支持者在合适位置标明。
  成果一旦入选,将根据成果规模和组织的难易程度,给予一定的后续资助或出版补贴,并视成果质量、组织力度、前期投入经费的数量等情况给予奖励。
  三、申报办法
  1.未出版的成果由成果编著人申报;已出版需修订再版的成果由原编著者或其委托者申报;已出版不需再版的名人文集可由原编辑者申报,也可由原出版单位申报。
  2.成果入选申报采用《文化研究工程入选成果申报表》(附有《内容简介活页》)。申报人应认真填写申报表,在10月8日前将以下材料通过学院科研科上报人文社科处。
申报材料包括:(以下材料一律用A4复印)
  (1)《文化研究工程成果入选申报表》一式一份;
  (2)《内容简介活页》一式十份。
  (3)未出版成果打印稿一式四份,已出版还需再版的成果一套。
  3.已出版,但还需修订再版的成果申报时,请写明成果名称、总册数、出版单位、出版时间、版次。并同时提供老版书籍一套。
  4.已出版,不需再版的浙籍名人文集申报时,请写明文集名称、总册数、出版单位、出版时间、版次,并提出如何纳入文化研究工程的建议。有可能的同时提供老版书籍一套或者老版书籍的封面复印件一份。
  欢迎了解情况的非原编辑者提供已出版浙籍名人文集的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87952089。
email:jiang.f@zju.edu.cn
联系人:蒋帆
办公室地址:行政楼401
人文社科处
2005.9.22
  

附件:(注:如果打不开,是由于你使用了IE5.0以上的版本,请在IE浏览器上修改Internet选项,步骤为:查看-->Internet选项-->高级-->将始终以UTF-8发送 URL前的选中去掉即可。)



附件1: “文化研究工程”参考选题

附件2: “文化研究工程”申报表和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