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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省“文化研究工程学术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9-28 浏览次数:5415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省委决定实施“文化研究工程”。目前,工程已全面启动。
  为保证“工程”实施质量,省社科发展规划办即日起进行“文化研究工程学术委员会”专家的遴选。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推荐工作。有关具体事宜如下:
  一、学术委员会的设置、职能及成员条件
  “浙江文化研究工程学术委员会”为开放式资深专家库,其成员由省内外知名学者组成。其中省外学者不少于40%。学术委员会按文化研究工程“浙江当代发展研究”、“浙江历史文化专题研究”、“浙江名人研究”、“浙江历史文献整理”四大板块内容,分别设立。
  学术委员会在省文化研究工程指导委员会的指导和省社科发展规划领导小组领导下,对文化研究工程的实施严把学术关。其职能是:论证审查有关工程项目实施计划;评审相关研究项目;评估、推荐、宣传研究成果。
  学术委员会成员条件:
  1.具有正高级或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担任省直有关部门、省社科统筹协调部门主要领导;
  2.相关学科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在省内外同行中具有公认的学术造诣、学术风范和社会影响;
  3.有一流的原创性研究成果,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社科优秀成果奖;
  4.思想作风正派,处事公道,身体健康。
  二、推荐注意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请注意以下事项:
  1.严格把握标准。各单位在推荐人选时,应严格把握推荐标准,充分反映被推荐人选的学术情况。并按照推荐表的要求,认真填写被推荐人主要研究成果、获奖情况和研究主攻方向。
  2.文化研究工程各个板块的学术委员会,不作相关学科的对应规定。各单位可根据被推荐者具体情况,提出进入哪一板块的学术委员会的建议意见,一个人选可以同时推荐进入两个不同板块的学术委员会。
  3.身体健康、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的退休老专家、特别是浙江历史文化研究和文献整理方面的老学者也在推荐范围之内。
  4.各单位应积极推荐本单位人选,争取有更多的我校专家能进入学术委员会,同时也可提出省外相关学科知名专家人选的建议名单,并告知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请于10月8日由学院科研科统一将推荐表(电子版一份)送到人文社科处。
  地址:玉泉校区行政楼401
  联系人: 蒋帆
  邮箱:jiang.f@zju.edu.cn  
电话;87952089

人文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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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文化研究工程学术委员会”专家人选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