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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7-06 浏览次数:5250

各有关学院、有关老师: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0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各部委直属高等院校、各省(区、市)委党校、各省(区、市)重点高等院校、各省(区、市)社会科学院及军队系统有关研究单位。投标者应明确责任单位,以单位名义投标,并由单位确定课题组首席专家和主要成员。联合投标者应确定一个主要责任单位。

三、招标内容
200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主要围绕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着重突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创新型国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走和平发展道路等,共37个研究方向(见附件)。一般情况下,每个研究方向只确定一个中标课题。投标者要根据这些研究方向设计具体题目。本次招标不受理自选课题投标。

四、招标资格要求
1. 首席专家必须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具有正高级或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是课题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
2. 首席专家同期只能承担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而没有完成,或同期承担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 投标者要组织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合理、人员相对稳定的科研团队。主要研究人员要有必要的与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和充足的时间保证。
4. 项目责任单位要提供开展研究工作必备的条件。

五、招标时间安排
1. 标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10份(1份原件、9份复印件),同时提交电子文本,于2006年8月5日之前交我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申请书》见附件)。
2. 8月中下旬,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受理投标、进行资格审查。
3. 9月上旬,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书进行会议初评,确定入围名单。
4. 9月下旬,组织对初评入围投标者到会进行陈述和答辩,产生建议中标名单。
5. 10月,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后,下达中标通知书,并在媒体上公布中标结果。

六、研究经费
根据中标课题的具体情况确定资助强度,一般为50万元左右。

请各有关学院、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工作,争取我校今年有新突破。

联系人:方志伟
电话:87953290
EMAIL:zwfang@zju.edu.cn


浙江大学人文社科处
2006年7月7日





附件1: 200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研究方向

附件2: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