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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9-12 浏览次数:5152

各有关单位:
200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项目即将开始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设置分别如下:
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科)国家重大课题(资助额度20万元)
国家重点课题(资助额度10万)
国家一般课题(资助额度7万)
国家青年基金课题(资助额度5万)
教育部重点课题(资助额度2万)
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资助额度1万)
国家重大课题、国家重点课题实行课题招标制度。其他课题采用会议评审。申请人可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选择申报。

2、《课题指南》中列出的国家重大课题、国家重点课题即为研究课题名称,申请人可按题申报。
其它课题的内容提示是供申请人选题时参照的领域和方向,申请人可按要求具体设计课题名称和内容;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选报课题。

3、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招标课题最终成果要求研究报告、论文和著作,其他课题最终研究成果要求必须包括研究报告、论文。

4、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课题的申请。

5、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课题,得到同级别基金项目教育学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其他部委办以及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资助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

6、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课题的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40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7、《活页论证》供隐名评审使用,必须填写,但不得出现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姓名、单位名称等个人资料。

8、上报材料:《课题申请•评审书》(需填写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一式7份,《活页论证》5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4纸印制,于左侧装订。以上材料均通过学院科研科上报人文社科处,截止日期为9月29日。

联系人:袁清
联系电话:87952089
E-mail:yuan.q@zju.edu.cn

人文社科处
2006年9月12日

附件:(注:如果打不开,是由于你使用了IE5.0以上的版本,请在IE浏览器上修改Internet选项,步骤为:工具-->Internet选项-->高级-->将始终以UTF-8发送 URL前的选中去掉即可。)

附件1: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纲要

附件2: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课题指南

附件3: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附件4: 活页论证

附件5: 课题申请评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