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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七届 “侨福建设基金”及第十四届“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12-18 浏览次数:5961

各有关单位:
      我处即日起开始受理第七届“侨福建设基金”及第十四届“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申报工作,现将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七届“侨福建设基金”出版资助申报工作注意事项:
      一、申报条件
      1.出版资助申请者应为本校在职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教师和科研人员;
      2.资助对象为学术类著作,包括专著、选集、重要会议论文集等,暂不资助古籍校注、工具书等。
      3.书稿字数一般要求在20万字以上。
 
      二、 资助标准和方式 
      1. 每部著作资助额为8000—15000元人民币; 
      2. 获资助的著作要求在一年内出版; 
      3. 获资助的著作,出版时须在书籍的封面或扉页等显著位置标注“本书由浙江大学侨福建设基金资助出版”的字样;

      三、 申报和评审程序 
      1. 出版资助申报名额不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未获得过本基金资助、没有其他经费来源的教师; 
      2. 申请者按要求填写《侨福基金出版资助评审书》(见附件),将完整书稿一部,连同《评审书》一式三份交学院科研科; 
      3. 学院在申报书上签署意见后,于2007年1 月15 日前由学院科研科交基金秘书处(设在人文社科处); 
      4. 申报材料由秘书处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寄送校内外同行专家通讯评审。通过同行专家通讯评审的书稿由学校组织的专门委员会进行终审;经无记名投票,获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者予以资助。已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十四届“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申报工作注意事项:
 
      为更好发挥“董氏基金”的作用,加强开放性,更大范围地推动我校的文史哲研究,本届评审暂时取消名额分配,凡属于文史哲学科内的研究课题、成果皆可申报,请按照以下要求和程序申报:
      1.奖励:
      凡2005年12月至2006年12月公开发表、出版的文史哲类专著和学术论文(教师限于国内权威刊物发表,学生限学位与研究生教育A类期刊发表),即可报奖,每人限报一项。
      申报时须提交《董氏基金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及成果原件三份(论文可交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
      2.出版资助:
      申请出版资助者必须已经完成全部书稿,其中45岁以下教师与学生的著作优先,每部著作资助额为8000—10000元人民币;获资助之著作正式出版时,须在封面、扉页或后记中写上“本书出版承蒙浙江大学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资助”之类文字。
      申报时须提交《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出版资助评审书》(见附件)(一式三份),书稿一部。获得资助的书稿,要求在一年内出版。
      3.课题资助:
      一般要求在2年内完成。课题主要资助45岁以下教师和学生,所占比例不少于70%,已承担本基金课题而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
      申报时须提交《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三份。
  4.本校在职研究生一概以教师身份申报,外校在职研究生只参加优秀论著奖的申报。
  5.欲详细了解董氏基金有关情况,请访问网页http://10.11.51.23/dong/index.php
  学院在申报书上签署意见后,于2007年1 月15 日前由学院科研科交董氏基金办公室(设在人文社科处)。

联系人:袁 清
电 话: 87952089
浙江大学侨福基金办公室
浙江大学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办公室


附件1: 侨福基金出版资助评审书

附件2: 董氏基金成果奖申报表

附件3: 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4: 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出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