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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成果形式申报浙江省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07-04-29 浏览次数:5649


各有关老师:
  接省社科规划办通知,现对以成果形式申报的省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补充如下。
  1.2007年度省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设立“成果资助课题”,以进一步鼓励在各个领域潜心治学的专家学者用接近完成的优秀研究成果初稿申报省社科规划课题。
  2.申报“成果资助课题”的成果应是接近完成(完成85%以上)且尚未出版的学术专著中文初稿。学术译著、学术资料汇编、工具书、论文(论文集)、教材、软件以及应用对策研究报告等暂不列入资助范围,已出版的成果也不列入资助范围。申报的成果应具有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3.为保证入选成果质量,2007年“成果资助课题”评审单设指标,单独评审,不再采用与其他省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一起评审,评上不占指标的方式。“成果资助课题”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成果初稿的最终完成、修改和出版。经费资助额度根据书稿质量和出版要求分类确定,一般略高于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
  4.“成果资助课题”申报与省社科常规性课题申报同时进行,申报方式也与省社科常规性课题的申报相同。申报者需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省社科常规性课题申报表》(一式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0份)和成果打印稿1份。各学院科研科《2007年常规性课题申报汇总表》应将成果资助课题和其他省社科常规性课题分别汇总。
  5.“成果资助课题”申报者不得以同题申报其他类型的省社科规划课题。

                                                                                          人文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