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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杭州市2009年度哲学社会科学常规性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08 浏览次数:6040

各有关学院,各有关老师:
    杭州市2009年度哲学社会科学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杭州市2009年度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和研究应遵循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促进社会和谐,大力推进理论创新,深化对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杭州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规律,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全面发展和繁荣哲学社会科学。
二、规划课题分类
    杭州市2009年度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资助标准为: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5000元,青年课题5000元。
三、申报要求
    1. 杭州市2009年度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分应用对策类研究课题和基础理论类研究课题两个部分。
    为使社科研究更好地贴近现实,贴近党和政府的决策,应用对策类课题设立《课题指南》(详见附件),以指导该类课题的申报。2009年《课题指南》共有10个研究系列,申报者应按《课题指南》研究系列的总体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计申报。未列入《课题指南》的应用对策类课题可作自选课题申报,但评审时设立一定比例加以限制。
    基础理论类研究不设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自主选题,自由申报。
    2. 本年度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采取公开申报形式进行。课题申报贯彻质量第一的原则,注意控制申报数量,提高申报质量。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项目的申请。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市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3. 申报青年课题者(含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7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四、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或专著。研究报告和论文的完成时间为一年,专著完成时间为二年。项目研究阶段从当年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至完整的最终研究成果上报市社科规划办时止。无特殊原因不接受延期申请,到期未完成者,一律撤题。
五、评审办法
    课题采用梯度评审办法,按重点、一般、青年课题的顺序依次评审,未获得前一类课题的项目,根据本人意愿及单位意见按顺序自动转入下一类型课题的评审。申报常规性课题者在填写申报表时,应在课题类别的选项中做出明确选择(即在相应的选项中打√)。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专家根据申报课题质量确定,申报者不必注明是否申报重点或一般课题。
    课题立项向有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倾斜。鼓励对课题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综合研究,即鼓励实际部门和研究部门的专家学者联合申报和合作研究。
六、申报程序和材料
    1. 2009年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申报者只需在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站的网上申报系统中填写相关申报数据,将系统自动生成的课题申请书电子文档打印后,送所在学院科研科审核。学院科研科审核通过后,填写《2009年度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一份(附电子文档),统一上报我院。具体网上填报流程,请参阅附件中的《网上申报说明》以及网上申报系统中的项目申报指南。
    2. 申报材料包括:
《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表》(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
《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六份,A4纸双面打印),以完成成果形式申报课题的应附上成果一份;
    注意:课题申报时间截至日期为6月26日,逾期恕不予受理;申报表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
 
联系人:崔倩  程丽
联系电话:88208796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09年6月8日
 


附件1: 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表

附件2: 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附件3: 2009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4: 杭州市2009年度哲学社会科学常规性规划课题指南

附件5: 2009年度市社科规划课题网上申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