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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浙江省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009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02 浏览次数:4793


各有关基地、学院、老师:

  现将浙江省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009年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年度基地社科规划课题申报、立项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尤其要凸现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研究,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规律;立足浙江、贴近实际、围绕大局,以浙江在新的起点上坚定不移地走“创业富民、创新强省”之路为主题,深入研究事关浙江新一轮率先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注重具有浙江特色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为打造 “当代浙学” 品牌、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大繁荣大发展服务。

  2.课题类别。2009年度基地规划课题申报分两类:一是由基地研究人员承担的、本年度要求确认为省社科规划课题的课题;二是根据《浙江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实施办法》,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由基地以外研究人员承担的课题。两类课题都可根据研究需要设立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为重大课题的子课题)及一般课题。申报时,由基地(中心)负责人在申报表“基地负责人意见”一栏中做出选择,但一个基地(中心)只能申报一至两个重大课题。基地(中心)应围绕基地研究方向,形成以重大课题为核心的研究系列。

  3.基地向社会公开招标的课题不设立招标选题,围绕各基地的主攻方向和研究重点采取自由设题申报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标的课题面向省内外教学科研单位的研究人员。

  4.与现实结合紧密的基地(中心)应高度注重对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要把打造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咨询平台作为基地建设的重要目标。这些基地(中心)在申报课题时,要结合浙江发展实际,认真梳理与基地(中心)研究方向一致的重大现实问题,并以此为中心设计课题、组织系列研究。现实问题研究中的对策研究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时间从当年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对策性研究项目不接受延期申请,到期未完成者,予以撤题。

  5.2009年度基地规划课题评审工作将与基地第一轮建设周期期末验收工作结合在一起进行。检查和评审工作于9月中下旬由省社联民管处邀请相关专家,对基地逐个进行。

  6. 2009年度基地规划课题申报采用相关基地直接受理,汇总统一后经学校审核盖章后再上报省社联民管处的办法。申报人按要求填写《浙江省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规划课题申报表》(附件一),一式11份,于9月10日前报到相关基地(中心)。相关基地(中心)汇总申报材料,填写汇总表(附件二),提出初审意见,经学校审核盖章后于9月14日前报省社联民管处。

  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基地课题。

       联系人:程 丽
       电    话:88208796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09年9月1日



附件1: 基地规划课题申报表

附件2: 各基地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