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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09 浏览次数:6105

 
各有关学院、老师: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含)党校、社科院、高校和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研究机构。投标一般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学科、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投标,鼓励研究机构与实际部门开展合作研究。
 
  三、招标工作的指导思想
     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2009年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55个课题研究方向(见附件一)。每个研究方向一般确定一项中标课题。资助强度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40—80万元。  
 
     五、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在相关领域具有雄厚的研究实力和学术资源。
     2. 设有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
     3. 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 首席专家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学术造诣和实践经验,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是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
     2.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投标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3. 课题负责人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较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六、投标课题要求
     1. 本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均为研究方向和范围,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体现出较高的应用对策价值和学术含量,题目设计不能过于宽泛。
     2. 本年度重大项目以应用对策性研究为主,投标者要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围绕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开展充分的实地调查研究,研究结论和对策建议须建立在真实可信的数据资料基础之上。预期研究成果要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时效性,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新观点,同时在决策依据上提供科学、准确的案例和数据支撑。
     3. 本年度重大项目设立若干基础理论研究,课题设计论证要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的前沿和动态,体现出较高的思想含量和学术价值,预期研究成果要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着力推出精品力作。
     4. 重大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3年,基础理论研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七、时间安排
     2009年9月13日前,各学院将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和选题报学校社会科学研究院;
     2009年9月21日前,社会科学研究院汇总情况后,联合学部组织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召开座谈会,协调、整合跨学院、跨学科团队资源,确定项目申报首席专家、团队和选题;
  2009年10月22日前,项目申报首席专家将填写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申请书》(见附件二)草稿电子版发到学校社会科学研究院初审;
  2009年10月25日前,学校社会科学研究院将初审意见反馈给项目申报负责人;
  2009年11月3日前,项目申报首席专家将定稿的《申请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8份,及电子版交社会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陈婵、方志伟
     电  话:88208799,88981068
     EMAIL:chenchan@zju.edu.cn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09年9月7日
 


附件1: 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课题研究方向

附件2: 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