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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结2000年以来浙江省教育厅未按期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01 浏览次数:6791

各有关单位、有关课题负责人:
      为加强对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管理,切实保证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学校将在12月集中办理教育厅项目结题手续,同时对2000年以来延期未完成的项目进行清理(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育厅科研师资处每年集中受理项目结题2次,下半年为12月,已向我院提交结题材料的老师须同时在教育厅网站(www.zjkysz.cn 只针对07年以后立项课题)和社科院网站(rwsk.zju.edu.cn)上提交结题材料的电子版。
      2、已完成课题研究但尚未提交结题材料的老师请在12月20日前,按照重点项目《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研究成果及其附件(引用、转载等材料)各2份,一般项目《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各1份向我院提交结题申请。课题成果的形式、数量须与申报书内容相符。同时上传材料电子版至网站。
      3、不能在近期完成课题研究的老师请在12月20日前提交项目延期书面申请(格式见附件,加盖部门公章),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延期次数不得超过2次。
      4、未提交延期申请的项目将作撤项处理,按照教育厅相关规定,未结题的教育厅项目不能作为职称评定的依据,同时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教育厅科研项目。
      5、若项目进展情况与附件“情况备注”栏不相符合,请及时与学院科研科或社科院联系。
      联系人:喻嘉乐
      联系电话:88981068
 
 
 


附件1: 2000至2006年教育厅项目未结项课题

附件2: 延期申请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