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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民生调研协作攻关”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07 浏览次数:4018

各有关学院、老师: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大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八次会议精神,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2011年,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决定继续开展“民生调研协作攻关”课题研究。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和改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的高度,深入分析我省民生方面的现状、特点,系统梳理我省民生工作、惠民政策的实施绩效、成功经验,研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有操作性、可行性的对策举措,为省委省政府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构建和谐浙江,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依据。
      2、课题研究范围和要求
      ①浙江省惠民政策绩效的研究与评价。应在梳理、分析相关惠民政策的基础上,围绕浙江省各级政府出台的具体惠民政策(含制度或法规),开展的民生工程或民生服务行动,从“第三方评价”的角度,对执行过程中的政策配套、资金保障、实际运行、实施效果、实施人员和受惠群体的评价等进行调查。
      ②具体民生问题的调查研究。
      民生调研协作攻关课题的选题必须紧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业、社会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收入分配、“三农”、教育卫生文化人口体育等社会事业、环境保护、物价房价等领域,浙江省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选题时请参考前几年立项的民生课题名单,避免重复申报)。
      课题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基层开展认真、细致、扎实的调查研究,掌握科学、真实、来自基层的第一手数据。可以是对某一方面的专题研究,也可以是有典型意义的个案调查。调查研究要避免先入为主,个案研究切忌以偏概全。
      3、成果要求
      课题完成的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报告应有针对性,简明扼要,要求在调查现状、梳理问题、分析原因、评价绩效的同时,借鉴、比较省内外、国内外的成功做法,总结经验,肯定成绩,并为今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有关政策机制提供决策依据。现状评估既要总结成绩,也要分析各种困难、矛盾;问题和原因的分析要突出重点;对策建议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4、立项方式及奖惩措施
      民生调研协作攻关课题采取预立项的方式。具体安排为:
      经专家评审,省社科联于5月初发出预立项通知(预立项课题20-30项)。11月15日,预立项课题完成并上报最终成果。11月下旬,省社科联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审读,经党组同意,确定正式立项课题。12月,下拨课题资助经费。
      民生调研协作攻关课题包括重点课题和年度课题。重点课题资助经费8000-10000元,年度课题资助经费5000-6000元。
课题成果获得省领导及有关厅局领导重要批示或被采纳应用的,酌情另予奖励。
      对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研究任务,或者专家认定成果质量低劣的预立项课题,取消立项资格。
      5、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6、注意事项
      ①申报受理时间:即日起至4月4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②申请者需递交的材料:
      经审查合格并盖章的课题“申报表”及活页(皆一式5份,A4纸打印)。其中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特别是手机号码必须填写。
学院填写“‘民生调研协作攻关’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至yujiale@zju.edu.cn
      联系人:喻嘉乐
      联系电话:88981068
 
 


附件1: 2011民生课题申报表

附件2: 2007-2010历年民生课题立项名单

附件3: 2011民生课题汇总表

附件4: 2011民生课题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