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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办理教育厅项目结题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25 浏览次数:4234

各有关单位、有关课题负责人:
      为加强对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管理,切实保证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学校将在5月集中办理教育厅项目结题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已向我院提交结题材料的老师请在教育厅网站(www.zjkysz.cn只针对07年以后立项课题)和社科院网站(rwsk.zju.edu.cn)上提交结题材料的电子版。
      2、已完成课题研究但尚未提交结题材料的老师请在5月25日前,按照重点项目《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研究成果及其附件(引用、转载等材料)各2份,一般项目《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各1份向我院提交结题申请。课题成果的形式、数量须与申报书内容相符,课题成果必须在醒目位置标注“受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资助”字样。同时上传材料电子版(包括教育厅系统与社科院系统)。
      3、下半年统一结项时间在12月,届时将对超期未完成的项目进行清理。
      联系人:喻嘉乐
      联系电话:88981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