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项目中检

关于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1 浏览次数:3769



各有关学院、老师: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马工程”)的课题管理工作,根据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管理办法,现将“马工程”项目的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所需材料:

1.《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一份,并附相应阶段性成果;

2.完成部分的最终成果书稿打印稿一份。

相关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项目中期总结工作,并按要求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社科院将对各项目的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拨付第二笔经费。不按规定报送中期检查报告或经检查不合格的,将暂停拨款。

二、结题验收

所需材料:

1.《鉴定结题审批书》(学院盖章)一式一份;

2.书稿打印稿(须匿名)一式三份。

相关要求:

1.书稿字数一般不少于18万字;

2.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完成或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争议;

3.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验收材料,由社科院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鉴定,通过后方可交由指定出版社出版;

4.通过鉴定的项目负责人要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对书稿进行完善,在完成鉴定的一个月内提交书稿的修订版本;未通过鉴定的项目可在半年内申请二次鉴定,仍不通过的将做撤项处理,经费予以收回。

5.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研究的项目,请提交《延期申请表》,每个项目允许且仅允许延期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联系人:郑杰欣

联系电话:88208796

联系邮箱:zhengjx@zju.edu.cn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71211

 

附件1:《中期检查&结题验收项目清单

附件2:《中期检查报告书

附件3:《结题鉴定审批书

附件4:《延期申请表



各有关学院、老师: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马工程”)的课题管理工作,根据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管理办法,现将“马工程”项目的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所需材料:

1.《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一份,并附相应阶段性成果;

2.完成部分的最终成果书稿打印稿一份。

相关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项目中期总结工作,并按要求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社科院将对各项目的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拨付第二笔经费。不按规定报送中期检查报告或经检查不合格的,将暂停拨款。

材料请于2018年1月15日(周一)前提交至社科院,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结题验收

所需材料:

1.《鉴定结题审批书》(学院盖章)一式一份;

2.书稿打印稿(须匿名)一式三份。

相关要求:

1.书稿字数一般不少于18万字;

2.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完成或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争议;

3.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验收材料,由社科院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鉴定,通过后方可交由指定出版社出版;

4.通过鉴定的项目负责人要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对书稿进行完善,在完成鉴定的一个月内提交书稿的修订版本;未通过鉴定的项目可在半年内申请二次鉴定,仍不通过的将做撤项处理,经费予以收回。

5.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研究的项目,请提交《延期申请表》,每个项目允许且仅允许延期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6.材料请于2018年1月15日(周一)前提交至社科院,同时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郑杰欣

联系电话:88208796

联系邮箱:zhengjx@zju.edu.cn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7年12月11日

 

附件1:《中期检查&结题验收项目清单

附件2:《中期检查报告书

附件3:《结题鉴定审批书

附件4:《延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