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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4 浏览次数:3084

各有关学院、老师:

为做好杭州市社科规划课题管理工作,按照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度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8年度立项的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包括资助课题、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

二、检查内容

1、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各子课题进展情况等。

2、课题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括成果名称、成果形式、作者、刊物年期等,要列出成果清单。

3、重要事项变更情况。包括主要课题组成员的变更情况,研究工作推迟或终止的原因等。

4、经费使用情况。主要是资助课题的经费开支情况等。

三、检查要求

1、课题负责人须填写《课题中期检查表》(附件1)、《中期情况总结表》(附件2)各1份,如涉及课题变更还须填报《重要事项变更表》一式2份(附件3),附中期研究成果1份,报所在单位科研科,由科研科审查后,统一报送至学校社科院(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1室14号社科院窗口)。  

2、2018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申请结题的条件及程序按《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杭社规〔2016〕7号)执行。

3、已结题(或已申请结题)的2018年市社科规划课题不再参加本次中期检查。

4、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延期。各单位要加强对预期无法按时完成的课题的监管,同时要重视提高各资助课题的成果质量,进一步提升课题绩效。

四、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社科院联系人:李穆子  

联系电话:0571-88981602  

地址: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1室14号社科院窗口  

市规划办联系人:张曾逸

联系电话:85811052

联系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座810室

 

附件1:《课题中期检查表》

附件2:《中期情况总结表》

附件3:《重要事项变更表》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8年5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