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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8 浏览次数:3239

有关学院、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简称《重大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简称重大攻关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简称中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2016年批准立项的重大攻关项目和2015年批准立项延期中检的重大攻关项目。

  二、中检办法和主要内容  

  1. 本次中检采取网上通讯评审方式,由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组织评审工作。

  2. 按照《重大攻关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中检以《投标评审书》和《研究计划合同书》为依据,主要内容包括:

  (1)首席专家及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要求,下一阶段研究计划是否切实可行。

  (2)是否形成高质量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取得明显的学术影响和社会效益。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出版时,是否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资助”字样。

  (3)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等。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 本次中检工作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实施,由学校社科院按本通知要求组织中检,审核汇总中检材料后统一报送。

  2. 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简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项目首席专家于2018611日前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通知公告栏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项目基本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中检报告书》、开题修改后的《投标评审书》、《研究计划合同书》、相关研究成果及其他附件材料。

4. 请将开题修改后的《投标评审书》、《研究计划合同书》、《中检报告书》、相关研究成果及附件材料纸质件2套,于2018619日前报送至社科院。

  四、有关要求及其他事项

  1. 各高校要有专人负责,精心组织,按《重大攻关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初审,并以中检为契机切实推进项目研究工作。

2. 中检结果将作为重大攻关项目后续研究支持的主要依据。

1)本次中检不合格将暂停拨款,需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整改并参加下一次中检。

2)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者,视为终止立项协议,将撤销立项并追回所拨经费。

五、联系方式

社科院联系人:李穆子

联系电话:0571-88208796 

地址:紫金港校区西三B-207A办公室 

 

  附件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附件2:2018年度需中检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一览表

社会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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