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社科基金“一带一路”建设研究专项2019年重点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一带一路”倡议学术研究、理论支撑、话语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家社科基金2017年起设立“一带一路”建设研究专项。根据全国社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国家社科基金2019年继续深入实施该研究专项,组织社科界、智库界从不同学科、不同领域、不同视角加强研究阐释,持续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切实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大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带一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一带一路”建设重大基础理论问题的研究阐释,加强对“一带一路”建设中紧迫突出问题的决策咨询,加强“一带一路”倡议软实力建设,为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持续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营造良好国际舆论氛围。增强问题导向和问题意识,立足工作实际、面向决策需求,充分考虑“一带一路”建设和研究的战略性、长期性、系统性的特点,坚持长期基础研究与短期对策研究相结合、课题研究与人才培养相结合、服务决策咨询与开展外交外宣相结合,推动专项研究取得扎实成效。
二、2019年重点研究选题
1.“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建设经验、教训及工作建议研究
2.未来3-5年共建“一带一路”面临的机遇、风险和挑战研究
3.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研究
4.共建“一带一路”和我国产业全球布局研究
5.共建“一带一路”中的债务可持续性问题研究
6.“一带一路”贸易大通道建设研究
7.充分利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有效应对中美贸易战研究
8.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遭遇美国长臂管辖的风险及对策研究
9.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基础设施投融资规则研究
10.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研究
11.“走出去”企业境外合规经营风险防范操作细则研究
12.“一带一路”建设与国际经贸规则研究
13.“一带一路”建设中第三方市场合作研究
三、相关事项
1.首席专家应是政治素质高、前期成果丰富、学术影响力较大、有丰富决策咨询工作经验的学者。
2.凡有内容相近的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中国社科院创新工程重大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以及承担2017、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课题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首席专家申请本专项工程。
3.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以专项委托方式择优立项,专项课题按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资助标准,每项资助60-80万元。
4.本研究专项立项课题研究周期为两年,每半年应提交不少于2篇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决策咨询报告,结项时应提交有分量的研究综合成果。
四、申报时间
9月23日(周一)前:科研科将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姓名和选题报社科院。
10月7日(周一)前:科研科将电子版申报材料统一提交至社科院。
10月8日(周二)前:科研科将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提交至社科院。
我校限额申报2项,如申报数超出限额,社科院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报出。请各申请人和有关单位严格按以上时间执行,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
1.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电子版《申请书》1份,请以申请人姓名对文件进行命名,如“申请书-XXX”。
3.《“一带一路”建设研究专项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各单位科研科汇总填写)。
社科院联系人:黄骏、郭亚星
电话:88208339、88208796
邮箱:huangjunzj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