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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9 浏览次数:3519

各有关单位、老师: 
  经专家评审,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2020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课题我校共立项3项。现予以公布:

资助课题

课题

编号

课题名称

预期成果

形式

负责人

工作单位

完成时间

Z20JC067

20世纪西班牙历史小说研究

论文

王语琪

浙江大学

2021-11-30

Z20JC074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空巢老人肌肉衰减及跌倒预防的运动干预模式

论文

黄聪

浙江大学

2021-11-30

Z20JC076

基于多种稳定同位素测定的马家浜文化期先民生业模式研究

论文

郭怡

浙江大学

2021-11-30

2020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5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

资助课题立项后先拨付4000元前期研究经费。后期经费将根据课题成果的结题评审等级拨付:成果等级为优秀的,按重点课题资助标准核定、拨付剩余经费(为1.1万元);成果等级为良好的,按一般课题资助标准核定、拨付剩余经费(为6000元);成果等级为合格的,按一般课题资助标准核定、拨付50%的剩余经费(为3000元);成果等级为不合格的,不再拨付剩余经费。

不资助课题(即“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如成果的结题评审等级为优秀的,则追认为资助课题,按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一次性拨付经费(为1万元)。

对于延期完成的课题,后期经费将按杭州市社科规划办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扣除部分经费后拨付。

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结题申请的受理时间集中在每年的5月11月进行,其他时间不予受理。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完成时限为半年,申请结题条件为:研究报告直接提交市社科规划办公室申请评审结题,或向由市社科联(院)呈报市四套班子的刊物《成果要报》投稿申请刊发结题。成果为论文的完成时限为2年,成果为专著的完成时限为3年,申请结题条件为:论文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或本市级公开出版物发表,专著公开出版。

课题负责人完成课题按要求提交结题申请后,杭州市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确定相应等级。等级划分为4档,即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如课题成果结题评审等级为不合格的则撤消立项。

成果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免予评审直接确定为优秀等级:(1)成果形式为论文,按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标准,在国内一级期刊以上发表;(2)成果形式为论文或专著,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被杭州市社科联(院)刊物《成果要报》录用刊发,或被省、市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主要领导批示,或被省、市党委、政府重要文件采纳(相关部门出具证明)

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成果的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应在成果醒目位置注明“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含课题编号)”等字样,无此字样,市社科规划办不予受理结题申请。课题结题申请需通过杭州社科门户网站《结题管理系统》办理并同时报送书面材料。

课题负责人请到杭州社科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zsk.org.cn)下载《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认真阅读协议书,填写相关内容。特别注意:(1)立项协议书用A4纸双面打印。(2)课题负责人需手写签名,不得打印。(3)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在“资助经费”栏填写“学科共建”或“自筹经费”。协议书一式四份12月10日前交到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纳米楼111室14号窗口。逾期无故未签定协议者,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协议书内容如与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有出入,则以协议书为准。

课题承担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研究的管理,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
   

杭州市规划办联系人:张曾逸;联系电话:85811052  

社科院联系人:朱莲英  联系电话:88981602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9年12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