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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关于上报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独创性成果和在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31 浏览次数:957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系统梳理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历史性成就,中央有关单位拟对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具有独创性的理论研究成果进行支持和扶持。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请各有关单位在系统调研的基础上,上报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独创性成果和在研项目。

上报的成果和项目要求立足新中国成立70年、改革开放40多年,特别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围绕中国道路、中国制度、中国发展,已经完成的研究成果或正在进行中的研究项目。其中独创性成果要求具备独创性和解释力,形式为公开出版、发表的著作和论文,每项成果须提供简要说明材料(原则上不超过500字);在研项目为需要重点支持的重要研究项目,须说明研究进度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上报材料(详见附件)经单位分管领导审定后,各单位科研科于2020225日前报送电子邮件至社科院工作人员邮箱:zdxulei@zju.edu.cn

 

社科院科研管理部联系人:徐蕾

联系电话:88981068

电子信箱:zdxulei@zju.edu.cn

 

社科联规划办联系人:况老师

联系电话:87053190

电子信箱:zjssklghb@vip.163.com

 

附件: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独创性成果和在研项目上报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