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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研究院关于做好文科2020年年终科研总结和2021年科研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9 浏览次数:427

文科各学院、研究机构(含研究院、研究中心):

为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做好“十三五”规划收官和“十四五”规划开局等工作,请各单位及时做好科研工作总结和工作要点的报送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本次报送包含两部分内容,分别为2020年科研工作总结和2021年科研工作要点。

2020年科研工作总结须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十四五科研发展规划、科研大讨论等工作完成情况,认真梳理本年度的重要举措,重点解决的问题,取得的重要进展;对举措新颖、成效明显的工作,要认真加以总结,做到文字精炼、内容翔实、亮点突出、数据准确。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要认真查摆,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021年科研工作要点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十四五”发展规划和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有关工作部署,提出2021年的科研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主要措施等。其中,学院(系)的科研工作要点要紧扣学校和本单位改革发展的需要,对照院系中层领导班子任期目标任务书,做到重点突出、条理清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体现新发展理念、系统观念和创新意识等。

二、报送要求 

总结报告和工作要点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各学院行文格式参考社科院下发的纸质版《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二一九年科研工作总结、二年科研工作要点》。研究机构总结行文格式参考附件。

三、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在20201225日之前将报送内容电子版发送至社科院。 

联系人:张宽阳、蒋闰婧

各学院工作总结请报送至rwsk@zju.edu.cn,联系电话88981089 

各研究机构总结请报送至挂靠学院,由各学院统一报送至社科院。未挂靠在学院的研究机构,工作总结请报送至zdwk@zju.edu.cn,联系电话88208799

(注:按照《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研究机构无正当理由,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及时递交年终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的,学校将依照相关程序予以撤销。)

附件:文科研究机构2020年度科研工作总结及2021年科研工作要点提纲.docx

社会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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