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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关于开展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5 浏览次数:1094

各有关单位、老师:

接全国社科工作办通知,现开展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中期检查对象

2019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含重大转重点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

2.各单位组织中检报告会

各单位应组织相关学科专家以会议方式进行项目中期检查,请于115日(周五)前将会议安排提交至社科院。欢迎2020、2021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参加本单位组织的检查会议。

各单位应提交中期检查报告。报告一般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中期检查概况、各项目进展情况和研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本单位在项目管理工作中的举措及设想、存在的问题、意见及建议等。

3.各项目组线上提交材料

项目负责人须在1130日前登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的“项目中检管理”模块,填写并上传有关中期检查材料。

 

   社科院联系人:金李绮、黄骏

   联系电话:8820879688208339

   Emailf021015@zju.edu.cn


  附件: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清单.xls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1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