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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浙江大学2023-2025年文科学术期刊建设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7 浏览次数:508

各院系:

为落实第五次文科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文科期刊建设,扩大学术期刊建设资助覆盖面,经研究,决定在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设立文科学术期刊建设资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资助未被列入“浙江大学2022-2025年高水平学术期刊建设资助项目”和“浙江大学2023-2025年高水平学术期刊建设(人文专项)资助项目”的期刊(含集刊)。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刊宗旨,学风严谨,遵守学术规范。

2.不存在违反学术道德情况或学术道德争议。

3.编辑队伍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编校质量高。

4.申报学科原则上须具有较强的综合学术实力,且能够为办刊提供稳定的学科资源、人员、场地以及配套经费等支持。

5.期刊由浙江大学为第一主办单位,由浙江大学教师担任主编。同时,需满足如下条件之一:(1)境内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2)连续且定期出版的学术集刊;(3)境外出版的外文学术期刊;(4)筹备充分的新创刊(含集刊)。

6.新刊要求创刊目标和宗旨明确,办刊方向能填补某一领域学术空白,能够在2024630日前完成首期出版。

三、资助周期和额度

资助周期为2023-2025年共三年,按建设进展分年度拨款,每刊每年不高于10万元。

四、申报方式

拟申报资助的期刊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并填写《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建设资助项目申报表》(附件1:新刊;附件2:现刊),交所在学院(系)审核。各相关学院(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期刊进行推荐排序,于915日前将申报表和汇总表(附件3)提交至社会科学研究院。电子版请发送邮箱:luying73@zju.edu.cn,纸质材料一式贰份请交至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成均苑3幢南面709办公室。同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括:所有权证明材料(外文刊合同、集刊版权页等)、现刊最近两期正式出版物。

*同时申报“浙江大学2023-2025年高水平学术期刊建设资助项目(人文专项)”的刊物仅填报一次即可。

五、其他事项

1.依托院系要从期刊质量(包括政治把关、学术质量、出版质量等)、期刊建设管理(包括编辑人员配备、办刊配套经费、审稿流程等)等方面加强审核把关。

2.对获得资助的期刊实施考核管理,包括年度总结、中期考核和结项考核,与学校高水平学术期刊建设资助项目和人文专项同时进行。

3.对获得资助的期刊,资助期内请务必在刊物明显位置标注“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未尽事宜,敬请垂询。

 

社科院联系人:赵怡、陆影,联系电话:0571-88981910

 

附件1: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建设资助项目申报表-新刊.docx

附件2: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建设资助项目申报表-现刊.docx

附件3: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建设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社会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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