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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关于公布浙江大学2023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立项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6 浏览次数:692

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3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72号),经个人申报、评审、公示,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审批同意,现将我校2023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2023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研究周期为2-3年(专项项目有单独规定的除外),立项项目必须在研究周期内完成发表、采纳等并达到结项要求,提交结项材料。

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告知项目负责人从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官网(网址:http://rwsk.zju.edu.cn)下载《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确认书》,认真阅读后填写相关内容。填写时请注意:(1)项目确认书用A4纸双面打印;(2)项目负责人需手写签名;(3)项目编号无需填写,待教育厅系统开放后再确认。

各项目责人将填好的确认书一式3份送交所在单位,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核对,确认所填写内容无误后在项目承担单位处加盖公章,于20231013日前送达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审核、盖章后返还两份确认书,分别由项目负责人和其所在单位保管和存档。逾期未签确认书者,视为放弃该项目立项。

教育厅系统目前正处于维护状态,预计与11月底开放,请项目责任人待系统开放后及时在教育厅系统及科研服务系统立项。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管理,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

 

附件:2023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立项项目.xlsx


                        

 

 

                                        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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