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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学社读书会活动之“古典学论坛”第三讲: 立法哲人的灵魂神话:柏拉图《法义》探微
来源:清源学社 发布时间:2013-05-22 点击数:1349

      2013516下午,“浙大清源学社·古典学论坛”在西溪校区人文学院咖啡馆举行了第三讲。这次论坛由哲学系的林志猛博士后主讲,主题是“立法哲人的灵魂神话:柏拉图《法义》探微”。论坛由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的张东锋研究员主持,浙大外语学院的朱振宇老师做专题评论人。


老师首先介绍了柏拉图《法义》的对话场景、对话者和结构。《法义》是柏拉图最长的对话,主题是关于立法和政制。《法义》以“神”这一语词开篇,追问神还是人立法,被称为柏拉图“最虔敬”的作品,在卷十还专门处理了神学问题。林老师表示,《法义》中的对话也是立法哲人对两位年老立法者的最高教育。《法义》涉及的不是纯粹的法律条文,仅仅关乎社会关系和各种惩罚,它与教育、政制、宗教、灵魂这些恒古不移的人世问题息息相关。

接下来,林老师谈到了灵魂神话中的“咒语”。《法义》表明,为了说服年轻的灵魂去追求正义而非沉溺于快乐,立法者可像诗人那样借助神话来劝谕。林老师指出,论证指向人的理性部分,神话那令人着迷的“咒语”则可劝导仍存疑惑的灵魂,驯服人的血气。柏拉图将歌曲视为“灵魂的咒语”,用以防止儿童的苦乐感有悖于法律宣布为正确的道理。柏拉图的神话宇宙论突出了整全与部分的关系,并将宇宙观与目的论融为一体。万物的照管者并非随意安排一切,而是着眼于整全的保存和美德,并让各部分依自己的本性各司其职。

 最后,林老师指出了灵魂神话的哲学意涵。柏拉图创作神话来劝谕年轻人关心自己灵魂的命运,驳斥和规劝不虔敬者,这种灵魂神话也是一种诗,乃是柏拉图的神话诗。柏拉图的神话诗融合了论证与神话,使逻各斯具有了诗和神话的形式,并使传统神话蕴涵着理性。灵魂学、宇宙论跟神话要素的结合,对于有智性追求的少数人有极大的吸引力,对于常人则具有威慑力和说服力。林老师强调,柏拉图的灵魂神话将劝谕不同类型的人关注不同的东西,深化人向善的意愿。柏拉图最终使奥林波斯诸神与宇宙诸神融为一体,由此调和了哲学与神学的冲突。

在讨论环节中,浙大外语学院的朱振宇老师做了深入点评,在座的师生深入讨论了诗与哲学、立法者与诗人、哲学与神学的内在关联,对于神话与政治、哲学的关系也展开了热烈讨论。林老师深入回应了这些问题。这次论坛使参与者对《法义》这部传世经典有了更贴切的理解。

                                                                                                                             (文、图/柳孟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