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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研究院关于做好文科2019年年终科研总结和2020年科研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0 浏览次数:593

文科各学院、研究机构(含研究院、研究中心):

为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攻坚、做好“十四五”预研工作,及时总结今年的科研工作,展示各单位科研工作的成绩和亮点,同时制定明年工作计划,请各单位及时做好科研工作总结和工作要点的报送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本次报送包含两部分内容,分别是2019年科研工作总结和2020年科研工作要点。

科研工作总结必须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认真梳理本年度的重要举措,重点解决的问题,取得的重要进展;对举措新颖、成效明显的工作要认真加以总结,体现鲜明特色、典型经验,做到文字精炼、内容翔实、亮点突出、数据准确。结合主题教育检视的问题,特别要再次对照巡视发现的问题和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认真查摆问题和存在的不足,分析其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关于2020年工作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长效机制要求,按照“双一流”建设和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各项战略部署,提出2020年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主要措施等。工作要点要紧扣学校和本单位改革发展的需要,对照院系中层领导班子任期目标任务书,做到重点突出、条理清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体现工作延续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二、报送要求

总结报告和工作要点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各学院行文格式参考社科院下发的纸质版《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二一八年科研工作总结、二一九年科研工作要点》。研究机构总结行文格式参考附件。

三、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在20191225日之前将报送内容电子版发送至社科院。

联系人:邵舒昱、周石

各学院工作总结请报送至shaoshuyu@zju.edu.cn,联系电话88981089

各研究机构总结请报送至挂靠学院,由各学院统一报送至社科院。未挂靠在学院的研究机构,工作总结请报送至zhoushi@zju.edu.cn,联系电话88981205

(注:按照《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研究机构无正当理由,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及时递交年终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的,学校将依照相关程序予以撤销。)

 

附件:文科研究机构2019年度科研工作总结及2020年科研工作要点提纲.docx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9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