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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文科+X”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卓越中心导师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7日   |   来源:社会科学研究院中文网   |   发布人:陈璐馨

关于申报2021年“文科+X”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

卓越中心导师组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单位、老师:

为了推动“文科+X”学科交叉研究生培养专项计划的开展,根据《关于“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卓越中心”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实施细则》(试行)》(浙大研院〔201634号)和《浙大研究生院关于开展“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卓越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大研院〔20177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文科+X”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卓越中心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实施细则(试行)》,秉着促进文理交叉、培养创新人才的宗旨,现启动2021年“文科+X”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卓越中心导师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招生方向

为紧跟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双一流”建设的总体目标,中心2021年招生方向将主要面向基础前沿领域(人工智能与脑科学交叉等)、生命健康领域、社会发展领域(生态文明研究、智慧社会、文物数字化、数字经济、认知与决策、城镇可持续发展等)等新兴交叉学科领域。

二、导师组申请要求

1.每个导师组均需由跨学科门类或多个一级学科的博士生导师组建,有明确的主导师和合作导师,其中主导师必须来自人文学部或社会科学学部。导师组成员不超过3个。

2.每个导师组必须有明确的交叉研究方向,该研究方向必须契合当年的总体招生方向,且有基于该方向的科研项目和充足的学生培养经费支撑。

3.博士生的招生、课程学习、培养环节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等均由导师组全体成员共同把关审核。导师组应在总体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共同为交叉培养博士生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培养方案须基本满足学校关于博士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并突出学科交叉特点。

三、注意事项

1.为保证导师组培养学生的精力和质量,如作为主导师申报导师组的不能参与其他导师组的申报,如仅作为导师组成员则最多只能参加2个导师组的申报。

2.此次申报为限额申报,各学院原则上限额1名,每位博士生导师限担任1个专项计划招生指标的主导师,已获得去年本“中心”招生指标的主导师不得再次申报。

3.本专项计划招生指标为培养成本补偿指标中的B类,导师除承担原导师部分博士研究生岗位助学金经费外,还需承担原学校出资的50%岗位助学金,即中期考核期前775/月,中期考核后1175/月。

4.此专项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允许更换交叉研究方向或合作导师。

四、申报安排

1.2020910日(本周四)前,各相关学院将《2021年“文科+X”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卓越中心导师组申报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luxinchen@zju.edu.cn,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社科院(紫金港校区西三B-212B);

2.导师组将由本中心专家委员会组织遴选、推荐,由培养依托单位(主责院系)初审,报校交叉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备案后在社科院网站上公布;

3.招生指标下达后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复试和录取工作。  

 

   社科院联系人:陈璐馨、赵怡

   联系电话:0571-88981910

   电子邮箱:luxinchen@zju.edu.cn 


 

附件1   2021年“文科+X” 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卓越中心导师组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