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斯蒂安·德昆西:意识(consciousness)是什么?
2016年9月23日晚,由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主办、浙江大学哲学系承办的“浙大东方论坛”西溪分论坛第五讲举行。约翰·F·肯尼迪大学哲学与意识研究教授克里斯蒂安·德昆西(Christian de Quincey)应邀作了题为“意识是什么?”的报告。浙江大学哲学系、语言与认知研究中心李恒威教授主持了本次论坛。
德昆西教授是世界范围内广受赞誉的意识、精神性以及宇宙论领域的哲学家、作家和国际演讲者,他同时还是智慧学院的创立者。更难能可贵的是,德昆西教授长期致力于东西方哲学比较研究,试图从东方传统尤其中国哲学视觉出发获得对意识、精神性研究的深层认识,这在北美已取得丰硕成果和广泛好评,其亲近东方传统的工作尤其值得我们中国学术界借鉴和重视。此次的会议还吸引了众多其他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以及校外人士参加。
德昆西教授首先指出意识一词在英文上看似与“心智”和“梦”等其他词汇相关,但实质上又有区别。意识作为哲学上的“难问题”,始终困扰着全人类。在生活中,我们能够观察到许多与意识有关的心智状态,但对于意识的本性我们仍无法给出确切的解释。德昆西教授基于这个问题,展开了此次的讲座。
德昆西教授试图从世界、宇宙和意识的关系出发,来理解意识。他给了我们以下一个方程式来理解意识:世界=事物+对事物的体验。我们的世界涉及事物,即客体,也涉及对世界的体验,即主体。但是意识既不是客体,也不是主体。如何把主体和客体联系在一起,这就与意识息息相关了。我们的宇宙充满着事物以及对事物的体验,但是如果没有意识,我们就根本无法感知以及知道它们。也就是说只有有了意识,才能感觉、知道这个世界。最后,德昆西教授分析了关于意识的三个意义。意识的两个最基本的意义是:意识的哲学意义与意识的心理学意义。而意识的第三个意义则具有超越一般科学认识的精神性(spiritual)色彩。而且他认为,意识的科学研究必须以它的哲学理论工作为基础方能取得实质性进步。
在报告过程中,老师和同学们都纷纷提出问题,德昆西教授也一一进行了解答,并由此引发了一些新的问题和讨论,学术氛围浓郁,讨论精彩纷呈。在活动的最后,德昆西教授以及该书的译者李恒威教授、董达博士还为他们的书籍进行了签名仪式,讲座气氛十分热烈。
(文/唐娟红,图/钟柠穗、武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