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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e Mansbridge:Beyond Adversary Democracy

日期: 2019-03-25 访问次数: 99

      

2019321日晚,“浙大东方论坛”第226讲“Beyond Adversary Democracy”(论协商式民主)在浙江大学图书馆紫金港校区农医分馆二楼报告厅举行。讲座由政治科学John Skytte Prize获得者、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Charles F. Adams教授、美国人文科学院院士Jane Mansbridge主讲,浙江大学社会科学部主任、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余逊达主持,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佟德志评论。本次讲座吸引了众多校内外师生前来聆听、学习。

      

讲座伊始,Mansbridge教授首先介绍自己的研究结论。她认为,每一种治理方案和民主制度都必须设法阐明以下两种紧张关系:共同利益和冲突利益、共同利益与个人利益。我们的目标不是简单地通过协商和竞争性选举来平衡这两种关系,而是要创造张力来同时促进共同利益、冲突利益和个人利益。

Mansbridge教授随后开始回顾这一结论得出的历程。她提到,在1650年以前的西方,所有的政治理论都是基于共同利益,不承认冲突存在。而到1800年,宗教信仰、经济和政治三个领域的转型使人们开始正视冲突,并接受持续冲突的客观存在,这也被称为“接受冲突的革命”。政治冲突使得美国宪法建立在“期待公民都关心的共同利益”和“期待政治上的冲突利益”两套价值观之上,从而将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放在两端。在1970年代,冲突已成为美国政治学的核心基础。

但是,Mansbridge教授对这一冲突假设提出了挑战。在经验研究方面,她通过对新英格兰500人“镇民会议”和“参与式民主”案例的考察,认为公投和协商在这方面都存在问题,人们还是有很多的共同利益,不总是存在冲突。而在规范研究方面,美国对共同利益的关注并不多,更多是建立在冲突基础上的民主。虽然协商可以通过更加包容、更加平等得到改善,但往往是很困难的,而参与平等也更像是一种理想,不可能完全实现。但是,这时期的美国大多强调的是对手式民主。

在美国政治科学倾向于忽视共同利益的时候,Mansbridge教授进而主张共同利益的重要性,并尝试用不同的方式展示政治常常是为了共同利益。出现这种转变主要是因为20世纪90年纪美国政治科学中协商理论的发展。哈贝马斯传统、罗尔斯传统和公民共和传统这三种协商理论都认为应该排除个人利益,而她在经验观察中得到的结论却与此相反。在协商民主中,参与者都应该努力发现共同利益并澄清冲突,如果有利益冲突,要么公平协商,要么投票解决。所以,在2010年,Mansbridge教授表示政治是共同利益和冲突利益的共同体。

随着美国开始经历日益加剧的两极分化,尤其是国会中的分歧以及不平等的加剧,Mansbridge教授认为共同利益的空间正在缩小。所以她重新回到强调共同利益的出发点,认为管理机制应鼓励对共同利益的关注,也应澄清并找到处理冲突的办法。在政治问题上,既存在着共同利益,也存在利益冲突,两者都应得到承认。而且,在任何问题上,共同利益和冲突利益的关系都是一种创造性的紧张关系。

最后,Mansbridge教授重申了她的理论观点,在民主的进程中,应该兼顾共同利益和冲突利益,但不是去简单平衡它们,而是要创造这种张力。

Mansbridge教授演讲结束后,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佟德志教授进行了精彩点评。他赞赏了Mansbridge教授在民主理论方面的重要贡献,并对中国式民主发展,尤其是协商民主、参与式民主等进行了评论并强调了其对世界民主发展的贡献。

      

随后,在场的师生也与Mansbridge教授进行交流。讲座在积极的交流氛围与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撰稿人:虞志红  摄影:苏开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