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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震中:中国——形成与发育的时空进程

日期: 2023-05-17 访问次数: 11

2023419日晚,“浙大东方论坛·亚洲文明”系列讲座第7讲“中国:形成与发育的时空进程”在浙江大学图书馆紫金港校区基础馆三楼国立浙江大学厅举行。本次讲座由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浙江大学亚洲文明研究院与浙江大学图书馆主办,浙江大学历史学院协办。主讲嘉宾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王震中,主持人为浙江大学历史学院刘进宝教授。

讲座伊始,王震中教授梳理并分析了从五帝到夏商周三代国家与民族之关系。首先,王震中教授引述了费孝通先生关于中华民族是“多元一体”格局的观点,并指出费先生的观点有补充和修正的空间。王教授认为其中“一体”可以指整个国家,而“多元”的“单元”之“元”应置换为“源流”之“源”,这样的表述更接近历史发展的本真。王教授指出国家与民族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分析颛顼、帝喾、尧舜时期(五帝时代的中后期)社会形态已进入国家的文明社会,史称“万邦”“万国”。如《尚书·尧典》说尧能“协和万邦”等等。“万邦”呈现出了早期文明社会和早期国家的一种多源和多元形态,即即是本土的亦是多源的。王教授还强调万邦时代也存在所谓一体,只是与后世的一体不属于一个层次。五帝时期的政治格局分为万邦林立与祖邦联盟两大景观。二者构成了另一种形态的“多元一体”或“多源一体”。而尧舜禹即是本邦的国君,又担任过祖邦联盟的盟主。从民族形成视角看,五帝时期的国家属于部族国家。王教授将部族定义为历史上比部落更高层次的、比部落范围更大的、有共同语言、共同文化、共同地域、带有血统特征的族共同体。部族国家的特点是国家的民主或主体民众属于某一姓族,也就是文献中所说的姬姓、姜姓、子姓等姓族。五帝时期的部族国家又即邦国,其国家结构是单一制的;而其祖邦联盟,在政治实体上不属于王朝,在族共同体上也未构成民族。夏代以前的祖邦联盟为华夏民族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随后,王震中教授指出夏商西周三代的国家形态结构属于多元一体的复合制王朝国家结构。所谓“复合制”是说它像复合函数中函数套函数那样,这三代王朝都是由位于中央的王国及其周围的诸侯邦国所组成,它们的来源是多源的,组成是多个单元的,但整个王朝又是一体的。王教授认为,华夏民族之所以能够形成于夏商时期,就在于上述的这种复合制结构。王教授总结道:三代时期国家与民族之关系就是,王朝内的各个姓族部族之间无论是从民族共同体还是国家形态结构角度观察,均呈现“多元”与“一体”的统一。

接着,王震中教授探讨了关于费孝通先生所定义的“自在民族”与“自觉民族”概念。王教授认为,夏商时期的华夏民族还属于费孝通先生所称的“自在民族”,西周和春秋战国时期则属于“自觉民族”。所谓“自在民族”就是民族意识还处于朦胧、潜在状态的民族,西周时期华夏民族的共同文化得到进一步的扩充和发展,民族意识也开始显现。此时才使得周人自称“我有夏”(《尚书》中的《康诰》《君奭》《立政》)。春秋战国时期,虽然以周天子为“天下共主”的复合制国家结构名存实亡,但在民族危机意识中,“华夷之辨”思想观念也应时而生,并由此使得华夏民族的自觉意识更加明显。这一“辨”是华夏文化与蛮夷戎狄文化的不同,它通过“华夏”这样的民族称呼,强调了本民族与四夷的不同。先秦时期,在汉族形成之前,华夏民族经历了由自在民族到自觉民族的转变。

在第二部分,王震中教授讨论了秦汉以来“大一统”国家结构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问题。王教授指出费孝通先生没有详细说明作为“自在”的中华民族是从古代何时开始的。王教授则认为中国自秦汉开始出现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起,作为“自在”的中华民族就已经形成。从秦汉到明清,国家形态结构演变为以郡县制为机制的“大一统”的多民族国家结构。在这一体系下民族分为二层次:一是作为主体民族的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二是包括上述范畴在内的、费孝通先生称之为“自在民族”的中华民族。王教授特别强调,近代以来尤其是抗日战争时期,外敌入侵进一步刺激了中华民族的自觉意识。抗日战争时期中华儿女喊出的“中华民族”充满着强烈的民族自觉意识。近代高涨的爱国主义是在外敌入侵、国家和民族处于生死存亡形势下出现的,而中华民族恰恰是从近代开始成为“自觉民族”的。但我们不能认为中华民族是从近代才开始形成的。中国自秦汉开始出现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起,作为“自在”的中华民族就已经形成。中华民族“多源合流”的统一性是由国家的统一而规定的。同时,王震中教授认为“大一统”既是一种思想观念,亦是一种国家形态结构。“大一统”思想来源于“大一统”的国家社会。在“大一统”的秦王朝内,其居民以华夏民族为主体,但也包括了南方的百越系统和苗瑶系统的民族、西方部分氐羌系统的民族、北方部分阿尔泰系统的民族以及东北部分少数民族,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到了汉朝,其所容纳的少数民族的幅度和广度,随着边疆的扩展而有所扩大。如汉武帝北击匈奴,“收河南地,置朔方、五原郡”,“募民徙朔方十万口”。又有元丰三年,征降朝鲜,设乐浪、临屯等四郡。西汉王朝在扩展的过程中,边疆设郡,既包容当地少数民族,也移民充实边疆。两汉国祚达四百余年,使得民族融合深度和广度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在国家形态结构上,汉承秦制,汉初实行郡县二级制。东汉将汉武帝设置的州部变为行政区,成为州郡县三级行政区划。郡县制解决了二千多年帝制王朝直接管辖地区的行政管理,也在结构上维护了多民族的“大一统”国家形态。而边疆之所以能够逐步走向与内地一体化,就国家结构而言,内地郡县制的行政区域是主体力量。王教授还将其与欧洲历史上形成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相比较,得出历史上中华民族的形成过程和机制与近代欧洲的民族国家很不相同的结论。

接下来,王教授分析,中华民族是由从秦汉开始的以郡县制为机制的统一的国家结构造就的。“中华民族”与“中国”二者所具有的一体两面的关系,是中国历史发展道路的特色所在,是由中国历史上国家与民族的内在关系所规定的。在中国,凡是强调“大一统”的国家认同,就是在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国家认同则必讲统一。国家统一的长期稳定,是由统一的国家结构的稳定性、统一的语言文字——汉语、共同的优秀传统文化、共同的经济和交通等多方面的联系所构成的。而这些正是中华民族的基本要素。

王教授以古观今,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民族呈现大杂居、小族居和散居的分布格局以及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机制,在本质上依然是一元化的“中央—省市县”制,它在保障民族平等和尊重民族个性的同时,也能适应中华民族的一体化发展。在这种民族自治与国家统一的关系中,郡县制式的“中央—省市县”的行政体系是其决定性因素。王教授认为国家结构上的稳定性是国家统一和安定的基础,并称对于港澳台地区而言,党中央用“一国两制”方式解决了香港和澳门的回归,并以此来解决统一台湾问题是非常科学的。这个方式保持了国家的统一和完整性,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团结和凝聚。

王震中教授的讲座报告结束后,刘进宝教授总结称虽然时间简短,但内容却层次丰富。刘教授评价王震中教授从最基本的概念出发,深入分析先秦至两汉时期乃至当代中国的形成、发育历程。刘教授还饱含着激动地心情感慨称王教授这一代学人所肩负的时代赋予他们的使命感,令他十分钦佩。

最后在刘进宝教授的主持下,同学们踊跃提问。王震中教授对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文明的延续以及未来世界里国家/民族的可能模式等问题展开了分析讨论。本次讲座在全场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王子尚

图:苏开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