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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东方论坛”学术会议之十六暨浙江大学学科会聚系列论坛之“双脑计划”—— 2018年互联网法律大会·人工智能与法学论坛顺利召开

日期: 2018-12-04 访问次数: 306

随着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等基础技术的渐次突破,法律领域人工智能的应用在近年来蓬勃兴起。技术的变迁必将引起观念的变革。在可以预期的未来,人工智能将塑造法律职业和实践的全新样态,也将极为深刻地改变私人与公共生活的样式,并因此引出尖锐的法律问题与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2018年互联网法律大会人工智能与法学论坛”于11月24、25两日在杭州隆重召开。论坛由浙江大学、北京大学、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阿里巴巴集团、蚂蚁金服集团主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公安厅支持,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司法与人工智能研究中心、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大数据+互联网法律”创新团队协办,系浙江大学学科汇聚“双脑计划”一部分,也是东方论坛第十六次学术会议、西湖学术论坛第二百次会议。来自业界和学界的六十余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围绕着“人工智能的司法与立法前景”“人工智能的司法与立法前景”“法律职业、公共治理与人工智能”以及“人工智能相关的权利保护与争议解决”四大议题,展开热烈讨论。

开幕式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司法与人工智能研究中心主任王凌皞主持。

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员副院长、教授、浙江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主任胡铭为论坛致欢迎辞。胡铭副院长向与会嘉宾介绍了浙江大学人工智能与脑科学学科汇聚“双脑计划”以及法律与人工智能研究的基本情况。

主旨演讲环节,浙江大大学光华法学院文科领军教授、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会副会长教授王敏远首先作题为《互联网司法的现实问题分析》的演讲。王敏远教授肯定了互联网以及新技术的革命性意义,但同时也指出,在互联网背景下,人工智能在司法当中的运用,我们也要高度警惕它可能带来的问题。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马长山紧接着作了《人工智能的社会风险及其法律规制》的主旨发言,马长山教授认为,法律人必须关注人工智能的社会风险并且以法律的方式来适当回应和规制这些风险。

论坛的专题研讨议程分四个议题展开。

第一单元交流主题为“人工智能的司法与立法前景”,由《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副编审、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理事李佳欣主持。蚂蚁金服集团人工智能部研究员李小龙、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景辉、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法学理论教研室主任邱昭继、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胡凌、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禄生、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范良聪、北方工业大学法律系讲师邓恒等七位报告人,分别作了题为《隐私保护AI共享学习:简介与思考》《人工智能的法律挑战:应该从哪里开始?》、《法律文本解析——人工智能时代法律实践的新技术》《数字社会权力的来源:评分、算法与规范的再生产》《如何区分李逵与李鬼——浅谈司法大数据的技术迭代》《大数据立法的可能进路——以<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的修订为例》《互联网、人工智能与司法审判”》的专题报告。之后,上海政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刘志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焦宝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黄泽敏作为参会者先后发言。上海政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刘志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焦宝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黄泽敏共同参与讨论。   

第二单元交流主题为“刑事法治中的人工智能”,由《中国法学》杂志社编辑、中国犯罪协会副秘书长白岫云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中心教授郭泽强、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单勇、扬州大学法学院教授马荣春、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李芳芳、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李世阳等五位报告人,分别作了题为《因果关系视域下无人驾驶汽车的刑事责任认定》《犯罪之技术治理的发展隐忧》《人工智能的犯罪主体化问题》《弱人工智能背景下侵犯著作权罪犯罪对象之扩张》《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适用困境与解释出路》等专题报告。之后,《中国法律评论》编辑董飞、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付玉明、河南大学欧洲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刘霜作为参会者先后发言。《中国法律评论》编辑部编辑董飞、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付玉明、河南大学欧洲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刘霜共同参与讨论。 

第三单元交流主题为“法律职业、公共治理与人工智能”,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图书馆法学分馆馆长邓子滨主持。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钟瑞庆、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金承东、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马光、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贸易谈判学院讲师杨立民、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后郭喨、美国杜克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S.J.D)黄韬等六位报告人,分别作了题为《智能商业、一带一路与人民币国际化》《一体化政府服务平台的法制化建构》《论国际法上网络安全的定义和相关国际规则的制定》《律师执业人工智能化的限度及其影响》《人工智能司法:问题与边界》《人工智能与言论自由》等专题报告。之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教授袁继红、青岛市委党校副教授、法学编辑曲崇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讲师郑观作为参会者先后发言。  

第四单元交流主题为“人工智能相关的权利保护与争议解决”,由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禄生主持。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何怀文、蚂蚁金服创新科技事业部首席产品架构师徐惠、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助理教授王钰、慕尼黑工业大学博士、人工智能工程师Andreas Artmeier、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讲师刘振宇、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后冯洋、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后邱士辉、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陆青、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朱友好等九位报告人,分别作了题为《智能网联汽车的侵权责任规范构建》《区块链在司法领域的探索和实践》《生命权衡紧急状态下自动驾驶汽车的编程难题》《Video Evidence in The Age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人工智能权利话语批判》《网站隐私政策披露的实证研究》《技术辅助到技术依赖的司法证明风险》《个人信息保护中同意规则的规范构造》《人工智能的侵权责任与界限》等专题报告。之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余军、浙江工商大学讲师王云霞、荷兰乌特勒支大学博士后研究员张帅作为参会者先后发言。 

会议闭幕式由司法与人工智能研究中心主任王凌皞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邓子滨致闭幕辞。邓子滨老师在致辞中提出,技术的急速进展更需要富有人文深度的反思,在根本上,是要让技术为人所用。  

在两天的研讨中,与会者关注最多的是两个问题:其一是人工智能与法学、法律的结合的急速细节,其二是法律中人工智能运用所带来的理论纵深问题。与会者们也一致认为,真正的人工智能时代必将来临,届时其不仅会改变人类世界,也会深刻地改变人类的法律制度。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在当前和今后的这段时间里,应当聚焦法律人工智能的发展方向,密切关注社会现实,积极回应人工智能的发展及其带来的一系列法律问题和挑战,为我国法律人工智能领域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