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方古典小说异同
2013年4月24日晚,由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与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共同承办的“浙大东方论坛”第118讲在浙江大学紫金港国际会议中心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世界著名汉学家伊维德(Wilt L.Idema)教授主讲,主题是“东西方古典小说异同”。伊维德先生曾任荷兰莱顿大学中国语言文化系主任、人文学院院长、美国哈佛大学费正清中国研究中心主任、哈佛大学东亚语言文明系主任等职,通晓多国语言,在中国古代小说、戏曲、女性文学、民间文学、湖南女书等方面皆有重要学术成果,他还用荷兰语、英语翻译了大量中国文学作品,在国际汉学界享有盛誉。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楼含松教授担任讲座主持,浙江大学古代文学与文化研究所林家骊教授、徐永明教授等参加活动,近200多席位的报告厅座无虚席。
首先,伊维德教授讲述了自己学习汉语与中国文学的经历,并介绍了研究中国古典小说的缘由:由于中国古典小说趣味性、可读性强,他自学生时代便对此产生浓厚兴趣,博士论文亦与中国话本小说相关。
围绕讲座主题,伊维德教授从两个方面阐释东西方古典小说的异同:第一,辨析中西方对“小说”这一概念的定义。“小说”这一概念最早出现时,是与“大道”相对的。作为一种文体,那些个人化、志怪性的非哲学、历史的故事性叙述,在中国皆被视为小说,而西方则将18世纪以来发展起来的具有个人化主人公的叙事性文学作品才视为小说。英文中,“novel”、“fiction”、novella、narrative等词都可被译为“小说”,然而中西方对“小说”概念的界定是有所不同的。清末以后中国文学理论受到西方影响,以西方的小说概念来审视中国古代小说创作的历史,便会出现问题。伊维德先生认为,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已经用现代小说概念来衡量古代小说作品,西方汉学家夏志清、浦安迪等看待中国古代小说时也是站在西方小说概念的角度上,这会使得观点出现偏颇。第二,中国古典小说风格的多样化。伊维德先生认为中国小说不仅可以按照时代分类,更应该注意到按照接受者,即读者的身份进行分类。由于读者的文化水平不一,文人骚客及略通文墨的市民、以及通晓诗书或粗识文字的闺阁妇女所乐于接受的小说类型有所不同。若按时间划分小说风格,伊维德先生认为应将其划分为三个阶段:即明万历之前、明万历间至明末、明末清初至近代。在叙事结构方面,在不同的时期也呈现不同特点。明代小说多按时间顺序进行叙述,而清代的小说往往多个故事同时发展,或是前半部分与后半部分形成对照。
讲座末尾,伊维德先生还提出关于小说与说话之关系这一引申问题,他认为起源不可限制发展,起源更不等同于发展,小说与说话之间并无十分密切的联系。这一观点也引起了在座老师与同学们的思考。
最后,伊维德先生与在场同学进行交流,众多同学竞相提问,伊维德先生一一解答,并由此展开,与同学们进一步讨论。同学从伊维德先生诙谐幽默的演讲中,了解了海外汉学界对中国古典小说史的新观点。本次讲座在楼含松教授的总结与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人文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