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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研讨会召开

发布时间:2001-12-13 浏览次数:9065


11月30至12月2日,由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办,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协办的“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理论、实践、政策研讨会”在杭州召开,来自全国十八个省、市、自治区的土地管理局局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金融系统的代表,及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京大学等六所高校房地产研究机构的土地专家共170余人汇聚一堂,共同探讨土地储备制度的理论、实践和政策。副校长胡建淼、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徐再生和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的有关负责人出席了研讨会并在开幕式上讲话。

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是跨文、理、工等大学科门类的真正意义上的学科交叉研究中心,其涉及的学科领域跨管理学院、建工学院、理学院、环资学院、法学院和人文学院等多个学院,中心拥有副教授以上的骨干研究人员达30余人。中心将充分发挥浙江大学多学科交叉的综合优势,通过科研体制的创新,积极推动房地产领域的人才培养、科研开发、政府行政管理、企业投资开发和经营管理等环节的交流与合作,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房地产业发展的实践。

城市土地储备制度是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一种新尝试,对于促进城市土地市场的发育和发展、提高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解决城市公共设施的用地问题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在杭州、上海、青岛、南通等城市,都已建立了城市土地储备制度,可以说,这一制度代表了城市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同时,作为一种新制度,在实践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不断以予以完善。

 会议讨论和交流的主要议题包括全国主要城市土地收购、储备、供应机制的实践经验;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理论创新和运行机制;城市土地储备制度运作的技术和方法体系;城市土地储备机制运行的现实问题和发展方向。在研讨会上,管理者和专家学者们发表了精彩言论。杭州市作为全国较早建立土地储备制度的城市之一,有着丰富的土地储备经验,市国土资源局朱寅传局长提出的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实现国有土地资本经营;实行实物储备、红线储备、信息储备等多种土地储备方式;进行土地收购储备的风险规避机制研究、可行性分析论证及综合财务分析给同行们提供了很多新思路。浙大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贾生华教授认为沿着现代化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形成一个土地产权、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三重循环、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土地储备体系是土地储备制度改革和创新的方向。浙大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欧阳安蛟教授就城市土地收购价格内涵及评估方法作了主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