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2-05-28 浏览次数:7833
各有关学院:
教育部第三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执行,积极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现将此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2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届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管理学;(2)马克思主义;(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
二、 奖励等级和数额
上述学科按著作、论文、研究咨询报告三类成果形式,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本届评奖的数额为420项左右。其中,一等奖60项,二等奖120项,三等奖240项。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的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三、申报资格
1、申报者资格: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或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研究咨询报告期间,正式人事关系在高校的教师、研究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每人限申报一项,不得重复、交叉申报。已退休的教师请学院或家属代为申报。合作研究成果第一署名人必须是高校教师和研究人员。
2、参评成果资格
1)多卷本研究著作应待最后一卷出齐后,按规定时限的要求作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3)个人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奖励。
4)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的系列论文可整体申报。
5)未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咨询报告,可以作为著作或论文类成果申报,同时须提交有关部门的采纳证明。
3、申报成果的期限
1997年5月1日起至2000年12月31日止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成果,或在此期间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的研究咨询报告。
4、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2)以外国文字出版却无全文汉字翻译的成果;
3)已获国家级奖励的成果,包括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图书奖、国家图书奖的成果;
4)申请研究咨询报告类无使用单位鉴定评价证明的成果;
5)未经本人提出申请的成果。
四、参评成果的形式包括专著、论文、咨询报告、译著、考古发掘报告、工具书、古籍整理、软件、音像制品等。
五、申报程序
1、教师填写《申报评审表》注意事项:
a、需按《学科分类表》(国标)填写申报成果隶属的学科门类,即成果所属一级、二级、三级学科。
b、成果简介引用的事实和数据必须准确,并做到分析客观,论证充分,表达规范;字数限在3000字以内。(请注意在填写电子表格时应严格按照表上所限字数,否则无法完整打印)
2、教师将《申报评审表》用软盘报送学院科研科,同时交该成果一式六份(如报送电子版成果,仅需原件一份即可)。同时请注意:
a.著作类成果如果是多卷本,可报送成果原件1套,另加5份有代表性的同一单本著作(可以是复本)。
b.论文类成果须将版面和版权页一起复印。
c.研究报告类成果须有采纳证明,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用燕尾夹夹在一起报送。
d.附件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引用情况的复印件一式2份,附在《申报评审表》之后。
3、学院科研科直接在网上申报、打印《申报评审表》一式3份(A4纸打印),并在所有申报成果封面右上角加贴标签,按所打印出申报表右上角的序号填写清楚。
4、由于今年申报形式是网上在线申报,教育部规定在线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16日22:00。我部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13日,过期一律不受理。
联系人: 黄清华
联系电话:87952089 87952205 87952657
人文社科部
2002.5.28
附件:(注:如果打不开,是由于你使用了IE5.0以上的版本,请在IE浏览器上修改Internet选项,步骤为:查看-->Internet选项-->高级-->将始终以UTF-8发送 URL前的选中去掉即可。)
教育部第三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执行,积极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现将此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2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届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管理学;(2)马克思主义;(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
二、 奖励等级和数额
上述学科按著作、论文、研究咨询报告三类成果形式,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本届评奖的数额为420项左右。其中,一等奖60项,二等奖120项,三等奖240项。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的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三、申报资格
1、申报者资格: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或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研究咨询报告期间,正式人事关系在高校的教师、研究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每人限申报一项,不得重复、交叉申报。已退休的教师请学院或家属代为申报。合作研究成果第一署名人必须是高校教师和研究人员。
2、参评成果资格
1)多卷本研究著作应待最后一卷出齐后,按规定时限的要求作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3)个人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奖励。
4)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的系列论文可整体申报。
5)未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咨询报告,可以作为著作或论文类成果申报,同时须提交有关部门的采纳证明。
3、申报成果的期限
1997年5月1日起至2000年12月31日止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成果,或在此期间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的研究咨询报告。
4、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2)以外国文字出版却无全文汉字翻译的成果;
3)已获国家级奖励的成果,包括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图书奖、国家图书奖的成果;
4)申请研究咨询报告类无使用单位鉴定评价证明的成果;
5)未经本人提出申请的成果。
四、参评成果的形式包括专著、论文、咨询报告、译著、考古发掘报告、工具书、古籍整理、软件、音像制品等。
五、申报程序
1、教师填写《申报评审表》注意事项:
a、需按《学科分类表》(国标)填写申报成果隶属的学科门类,即成果所属一级、二级、三级学科。
b、成果简介引用的事实和数据必须准确,并做到分析客观,论证充分,表达规范;字数限在3000字以内。(请注意在填写电子表格时应严格按照表上所限字数,否则无法完整打印)
2、教师将《申报评审表》用软盘报送学院科研科,同时交该成果一式六份(如报送电子版成果,仅需原件一份即可)。同时请注意:
a.著作类成果如果是多卷本,可报送成果原件1套,另加5份有代表性的同一单本著作(可以是复本)。
b.论文类成果须将版面和版权页一起复印。
c.研究报告类成果须有采纳证明,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用燕尾夹夹在一起报送。
d.附件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引用情况的复印件一式2份,附在《申报评审表》之后。
3、学院科研科直接在网上申报、打印《申报评审表》一式3份(A4纸打印),并在所有申报成果封面右上角加贴标签,按所打印出申报表右上角的序号填写清楚。
4、由于今年申报形式是网上在线申报,教育部规定在线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16日22:00。我部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13日,过期一律不受理。
联系人: 黄清华
联系电话:87952089 87952205 87952657
人文社科部
2002.5.28
附件:(注:如果打不开,是由于你使用了IE5.0以上的版本,请在IE浏览器上修改Internet选项,步骤为:查看-->Internet选项-->高级-->将始终以UTF-8发送 URL前的选中去掉即可。)
附件2: 《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论文)
附件3: 《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研究报告)
附件4: 《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著作)
附件5: 学科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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