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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社科规划办关于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在浙江的实践——地方篇”系列研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8-24 浏览次数:1791

各有关老师:
  为了更好地总结浙江各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经验,省社科规划办即日起启动“科学发展观在浙江的实践——地方篇”系列研究,现将其通知事项转发如下:
  一、研究主要内容   
以我省十一个城市和若干有典型意义的县级市为个案,系统研究、总结党的十六大以来,本地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以及“文化大省”、“法治浙江”建设的有鲜明特色的实践、从理论层面进一步提炼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经验,探索新问题,提供新借鉴,揭示新趋势。   

二、申报要求   
1.“科学发展观在浙江的实践——地方篇”系列研究课题的申报不设指南。各市可根据本地实践特色,组织专家,自行设计研究大纲,自由申报。申报的课题必须符合系列研究主要内容和要求。   
2.“科学发展观在浙江的实践——地方篇”系列研究的成果纳入文化研究工程“科学发展观在浙江的实践系列丛书”第二辑书目,其中每个个案(以一市,含县级市为单位)为一部15~20万字左右的理论性著作,要求资料丰富正确、评述深入精当、逻辑合理、文字顺畅,兼具理论性和可读性。   
3.“科学发展观在浙江的实践——地方篇”系列研究课题采用委托各地社科联(或社科院)组织专家进行研究的方式。各地区已有这方面研究成果的,也可以用成果形式申报课题。立项课题为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从课题立项之日算起,须一年以内完成。课题研究经费为2万元。   
4.“科学发展观在浙江实践(地方篇)系列研究”课题申报表采用《省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表》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5日。请当地社科联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社科发展规划办。
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申报表》(一式一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十份),有成果的请附成果打印稿一份。   
5.为争取多方资金支持,保证研究质量,申请者已获得其他经费资助,或有同类前期研究成果的,请同时附送经费资助证明一份或前期成果复印件一份。在同等条件下,课题立项向已有前期同类研究成果的课题倾斜,向已获得部分横向经费支持的课题倾斜。   
有关申报的各种材料及具体要求(如申报通知、申报表等)请直接上网查询并下载,网址为:http:www. zjskw. gov. cn。表格打印和复印一律使用A4纸。   

三、评审立项   
“科学发展观在浙江实践(地方篇)系列研究”课题的评审、立项工作,将在省“文化研究工程”指导委员会的指导和省社科发展规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文化研究工程”实施细则,由省文化研究工程办公室聘请省内知名专家组成评委会统一进行。课题立项后,省社科发展规划办向课题负责人发出立项通知。

联系方式: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网 站:http:www.zjskw.gov.cn   
电 话:0571-87053190   
联系人:王晓蓬、王蓓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7月27日                   (浙社科规办[2006]21号)



附件1: 附件1:06年省规划课题申报表

附件2: 附件2:06年活页(省规划课题设计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