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气候变化,担当法律人责任——记法律与气候变化的对话暨浙江大学气候法研究中心筹备会
发布时间:2011-05-04 浏览次数:2052
2011年4月23日上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主办的“法律与气候变化的对话暨浙江大学气候法研究中心筹备会”,在浙江大学之江校区主楼208会议室召开。此次研讨会以“法律与气候变化的对话”为主题,并为正在筹建中的“浙江大学气候法研究中心”(暂定名称)脑力激荡、献计献策。
与会专家包括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研有所长、经验丰富的各学科理论界人士与实务界人士,包括: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综合处马爱民处长,著名气候变化专家齐家国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王曦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明远教授,台湾大学环工所於幼华教授,台湾大学工学院大气科学系柳中明教授,台湾清华大学化学系教授凌永健,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研究规划部副经理邓羽腾,以及浙江大学副校长、光华法学院院长罗卫东教授,浙江大学副教务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能源工程学系严建华教授,社会科学学部副主任兼党工委书记余逊达教授,光华法学院副院长王冠玺、梁上上教授等。
罗卫东副校长开幕式上致辞,谈论了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战略意义以及在此问题上多学科合作的重要性,肯定了法学院筹办气候法研究中心的实践意义和学术意义,表达了对本次会议的期待和祝愿,并热情地向与会者介绍了浙江大学以及光华法学院的发展情况,认为在精致天成的之江校区召开一个环境法的会议十分匹配。
会议由紧凑的五个单元组成,包括上午“永续发展与气候变化的法制需求”、“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和法律现状”、“法律赶得上吗?——科学技术与财务机制的重要发展”三个专题,以及下午围绕“研究中心筹建方案专家论证(一):机构命名与交叉研究的刍议”、“研究中心筹建方案专家论证(二):研究方向的设计”的两个专题。各位与会学者在各自专题上畅所欲言,为“浙江大学气候法研究中心”的筹建提供了诸多筹办经验与建设性的宝贵建议。
(张醒声、侯轶凡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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