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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合作座谈会在我校召开

发布时间:2011-12-28 浏览次数:1720

 

20111223上午,浙江大学、塔里木大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浙江省文物局等四家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学者,在一同参观了浙江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科技考古实验室后,就“新疆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合作”这一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参加交流会的,还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办公室,塔里木大学对外交流合作处、经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人文学院、西域文化研究所,浙江大学宣传部、社科院、地方合作处、文化遗产研究院、艺术与考古研究中心、西部发展研究院、出版社、图书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30多人。座谈会由浙江大学副校长罗卫东教授主持。

会上,浙江省文物局博物馆和社会文物处副处长金萍首先向大家详细介绍了“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区域创新联盟(浙江省)”的建设及发展,浙江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副院长曹锦炎教授向新疆客人介绍了浙江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的情况,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研究中心主任缪哲教授汇报了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博物馆的筹建情况,而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局长盛春寿博士也在会上阐述了借助高校力量开展新疆文物保护事业的工作思路,塔里木大学校长王合理教授介绍了塔里木大学的各学科建设。双方均表示了开展合作研究的意愿。

 

文物保护与利用,是当下“文化传承与创新”大背景下最应景的一项工作。早在2009年,浙江省“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区域创新联盟(浙江省)”就开始酝酿启动,如今这个联盟已经拥有了六家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了文博系统多项国家大项目的研究。这是文物部门与高校科研力量亲密合作的一个成功尝试。“文物部门自身力量受限,而高校拥有科技考古与国际交流方面的优势。两者的结合有利发挥创新优势,在文物保护中少走弯路。”罗卫东副校长说。他同时表示,这个创新联盟和即将开工的文物保护实验平台,可以向新疆文物保护局开放。

新疆有着极具特色的悠久历史,具有丰富的文化遗产;而浙江大学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面具有综合学科的优势。双方在考古学科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合作前景十分广泛。经过一番热烈而务实的讨论,浙江大学与新疆文物局达成共识,双方计划立即着手起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确定现阶段有条件开展的合作项目,并计划于2012年年初就启动合作工作。

 

这次交流有效地增进了双方的了解,对未来我校与新疆地区的合作,尤其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合作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