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关于部分业务移至办事大厅办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29 浏览次数:2692
各有关单位,老师和同学: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机关部门之间工作的协调与优化,让师生享受优质、高效、便捷的管理服务,根据学校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的总体工作安排,社会科学研究院自2013年2月25日起将部分业务移至学校办事大厅(纳米院大楼一楼,2号厅7号窗口)进行办理,原单位不再办理相关业务,办事大厅联系电话为88981602,请大家互相转告。
办事大厅办理的事项主要包括:
1. 非基金类项目合同签订
2. 非基金类纵向项目票据预借
3. 非基金类项目立项、经费分成
4. 科研项目经费外拨审批
5. 投标类项目及部分政府部门项目申报管理
6. 科研项目参与证明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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