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专项课题公开招标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老师:
为贯彻《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浙江大学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把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最新理论成果贯穿到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中,特设立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专项课题。
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专项课题为校内重大项目,在校内开展科研评价及设立奖励标准中,视同省级项目,参照省级项目要求进行管理。
经前期向各学部公开征集选题,并由专家论证后,确立了第一批课题选题,现启动该课题的招标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研究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研究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研究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研究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研究
6、马克思主义与全球正义
7、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的中国化研究
8、马克思主义人权哲学研究
9、从马克思主义两种生产到人类可持续发展
10、马克思主义劳动理论与和谐劳动关系
11、马克思的土地产权理论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12、金融资本主义的危机与调整:马克思主义的观点
13、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哲学转向”——以新法兰克福学派为例
14、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与宗教管理的实践研究
15、《资本论》及其手稿的技术和拜物教思想研究
16、“巴黎手稿”的基本思想与当代传播学建构
17、马克思交往理论与中国传播理论的构建
申报课题的选题应符合课题指南的要求。课题申请者也可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和谐社会建设需要解决和深入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现实问题,自行设计选题。
二、申报要求
申请课题的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在编教师,一般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三、注意事项
1、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两年,最终成果形式要求为书稿,字数一般不少于18万字。
2、课题的最终成果由社会科学研究院与浙江大学出版社协商统一装帧出版。申请本课题视为认同此出版单位与出版方式,课题负责人不得擅自出版课题成果。
四、资助经费
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立项后首拨60%,中检通过后拨付20%,结题后拨付20%。
五、申报安排
1、项目申报书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一式六份,于2013年5月10日前,由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后统一交至社科院。同时将电子版发至:zhoushi@zju.edu.cn。
2、社科院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名单,并将评审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
社科院联系人:周石
联系电话:88981068
Email:zhoushi@zju.edu.cn
附件1 课题申报书
附件2 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管理办法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