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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浙江大学龚浩然《维果茨基研究》出版基金”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2 浏览次数:5023

 

各有关学院、老师:

  浙江大学龚浩然教授毕其一生致力研究维果茨基的心理学思想,他深入钻研社会文化历史学派理论,著有并翻译了多种著作,对我国心理学,特别是苏俄心理学的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为了奖励我校青年学者突出的研究成果,以利于在辩证唯物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心理学体系,促进我国心理学的发展,龚浩然先生将其积攒下来的80万元作为第一笔基金捐献给了浙江大学,于20146月成立了“浙江大学龚浩然维果茨基研究出版基金”。根据《浙江大学龚浩然《维果茨基研究》出版基金管理办法》,现开始启动2014年浙江大学龚浩然维果茨基研究出版基金出版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金的资助对象、范围及要求

1.本基金资助对象:维果茨基心理学理论与实践教学研究的成果。浙江大学的教师优先;

2.本基金资助范围:资助出版维果茨基研究的心理专著或译著或教材,也可资助出版与维果茨基思想相关的哲学、社会学及教育学著作、实践成果;

3.本基金资助重点:重点资助个人专著、译著或实践成果;资助的专著应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或在实验上有重大发现;

4.已完成全部或大部分书稿,与出版社签订合同意向。

5.申请批准后的一年内必须向出版社提交稿件,最迟2年内出版。

6.由本基金资助的成果必须由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

  二、基金资助额度

1.基金每年评审1次,时间为每年的12月份。

2.每本专著资助2-3万元不等(以篇幅大小而定)。

3.基金申请所需材料为:

1)浙江大学龚浩然《维果茨基研究》出版基金资助评审书》(以下简称《评审书》);

2书稿的前言、目录(至少三级标题)、主要参考文献及能反映书稿特点、学术水平的重要章节的样稿(至少两章)或全部书稿;

3)请提供浙江大学出版社合同证明。

4.出版申请采取自荐为主的办法,由著作者本人提出申请,将材料一式4份报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评审书》还需提交电子稿。

5.秘书处负责材料的受理及形式审查,并组织基金专家委员会进行通讯评审或会议评审,择优产生出版资助名单。其结果经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和执行。

6.获资助的著作正式出版时,须在封面或扉页等显著位置标注浙江大学龚浩然《维果茨基研究》出版基金资助字样,并在出版后送交基金管理委员会5套样书。

7.若遇到出版合同或协议不能正常履行时,申请者应向基金管理委员会及时反映;若出版合同书或协议书失效,最终不能出版时,资助项目自动失效。

  请各位老师将申请所需材料20141130日前报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地址:浙大紫金港校区西三B207A

联系人:殷尧,鲁平,88981068, yinyao@zju.edu.cn

 

附件:“浙江大学龚浩然《维果茨基研究》出版基金”资助评审书

           《浙江大学龚浩然维果茨基研究出版基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