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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15 浏览次数:9484

 

各有关学院、老师: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年)》精神,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教社科[2009]1号),教育部决定启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奖励范围

  1.评奖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和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次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新增);(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新增);(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

  2.奖项设置和名额

  奖项分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和成果普及奖。除成果普及奖不分等级外,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本届评奖的奖励名额总计900项左右。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2)学术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本届评奖,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教育部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浙江大学申报限额为125项。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成果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按教育部要求,此次网上申报将由社科院统一审核上传。

2.申报者下载《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给社科院。《申报评审表》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申报时间安排

由于教育部网上申报系统将于3月22日关闭,且网上提交的《申报评审表》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材料内容必须保持一致,此次校内申报时间将以此为时间结点安排如下表所示

序号

时间

进度安排

1

2月1日前

申请人填写《预申报表》(在线填写)

地址:http://ssec.zju.edu.cn/cawi/AProjects.aspx

2

2月2日

至2月3日

社科院统一汇总预申报情况,并反馈给学院

3

2月4日

至3月8日

申请人填写《申报评审表》

各学院对申请人填写《申报评审表》进行指导

4

3月10日

各学院将正式申报材料(含电子版《申报评审表》),经审查合格后交社科院

5

3月11日

至3月18日

社科院会同人文、社科学部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确定上报名单并公示

6

3月19日

至3月22日

社科院对全校材料统一进行网上申报

整理纸质申报材料送交教育部

五、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含电子版)、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2.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普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2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成果一式4份(册数较多的多卷本可报送一套),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研究报告类成果摘要一式10份,同成果采纳证明等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4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3.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为进一步做好第七届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组织工作,专门成立了申报工作组(发文见附件5)。

 

六、申报联系方式


单位 姓名 单位电话 E-mail
人文学院 张玉娟 88273093 mzyj102@zju.edu.cn
外语学院 卢玲伟 88206252 llw@zju.edu.cn
传媒学院 鲍毅玲 88273485 zhex@zju.edu.cn
刘烨 88273485 liuye012@zju.edu.cn
光华法学院 冯利君 86592725 relax@zju.edu.cn
曹燕飞 86592725 fycaomx@163.com
经济学院 郑华 87951761 zhhua@zju.edu.cn
教育学院 姚加丽 88273529 jyxy01@zju.edu.cn
管理学院 蒋帆 88206825 jiang.f@zju.edu.cn
郭莹 88206825 guoying_guo@zju.edu.cn
公管学院 冯军 56662019 fjun@zju.edu.cn  
孟瑞 56662016 mengrui@zju.edu.cn
思政部 喻嘉乐 88273165 yujiale@zju.edu.cn
公体部 潘雯雯 88208813 panww@zju.edu.cn
社科基础平台 喻燕刚 88981199 hzyimat@126.com
文化遗产院 蒋璐 88206334 jianglu@zju.edu.cn
西部院 孟东军 88981432 mengdj@zju.edu.cn
社科院 陈婵 88208796 chenchan@zju.edu.cn
阮颖雁 88208796 ryy308@163.com
黄骏 88981205 huangjunzju@163.com

 

附件:1.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2.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3.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4.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预申报(在线填写)(1月16日后开启)

5.关于成立组织浙江大学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组名单的通知

           6.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5.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