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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主席与谢里夫总理见证中巴海洋领域合作文件签定

发布时间:2015-05-29 浏览次数:1204




 

4月20日,国家海洋局局长王宏参加了国家主席习近平对巴基斯坦的国事访问活动,在习近平主席与谢里夫总理的见证下,王宏局长与巴基斯坦科技部常秘卡姆兰互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洋局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关于共建中巴联合海洋研究中心的议定书》(简称《议定书》)。

巴基斯坦是我国的一个重要邻国,传统的友好邻邦,选择巴基斯坦作为习近平主席2015年出访的起点,显示出中方对中巴关系的高度重视,也表明周边外交在我国外交中的重要战略地位。巴基斯坦也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沿线国家,加强两国在海洋科技领域的合作符合两国的共同利益。

国家海洋局与巴基斯坦科技部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根据该《议定书》,双方将在巴基斯坦卡拉奇设立中巴联合海洋研究中心(简称中巴中心),由“一带一路”合作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核心协同单位中国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和巴基斯坦国家海洋研究所共同建设,申请“丝路基金”支持,推动双方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卫星遥感技术应用、海洋灾害预防与管理、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等领域的务实合作,努力把中巴中心建设成联结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为推进中巴经济走廊建设,深化两国利益融合,加强沿线国家互联互通,实现共同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王宏局长回顾并高度评价了自上世纪末90年代以来中巴海洋调查、南极考察、大洋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合作取得的成果,并就推动中巴海洋合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促进双方科研机构间和人员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与本国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协调,争取政府政策、资金支持,加快中巴中心建设和发展;(二)建立双边海洋合作定期会晤机制,制定海洋合作规划,逐步拓展合作领域,召开首届中巴海洋领域合作联委会会议;(三)邀请巴方青年海洋学者申请“中国政府海洋奖学金”项目,参加今年将在华举办的发展中国家海洋可持续发展部级领导研讨班和中国-南亚海洋科技合作研修班等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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