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研究院获浙江省“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6-11-25 浏览次数:62
2016年6月,共青团浙江省委授予社会科学研究院2015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2014-2016年,社会科学研究院在社科服务中心荣获校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的基础上,将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的目标扩大到全院。社科院是一个充满活力与朝气的青年集体,实践着“一流管理、服务师生”的宗旨,争创省级“青年文明号”,是社科院为自身岗位建设提出的进一步要求,是为取得更加优异成绩设立的更高标准。
近年来,社科院坚持“服务以人为本,工作责任为先”,在改进工作流程、提升业务水平、增加集体凝聚力、加强文化建设等方面采取多项举措,虚心学习其他省号集体的成功经验,并进行阶段性的自查总结,以期优化内部管理,提素强基。社科院的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和广大师生的好评,收获了多项集体和个人荣誉,也收到了学校老师的致谢信。
此次成功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既是表彰,也是鼓励。社科院将继续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机制、争创工作业绩、增强师生关系,展现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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