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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5-01-09 浏览次数:11273


为提高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经费分配和使用的公开、公正和科学性,根据《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0119月修订)的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2015年度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会科学)将继续采取模块化、即时性和常年滚动资助(或先立项后资助)特点的开放申报方式,以充分体现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经费的自主性和开放性。主要方式包括:围绕学术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研发科研项目选题和指南,采取开放项目、选题招标和定向委托相结合的立项模式;同时赋予各单位自主权,兼顾本单位研究重点和教师自由探索,统筹安排。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使用分为青年科研创新专项、科研发展专项和校长专项三大模块。其中青年科研创新专项将全部下达至学院,由学院根据学校要求为青年教师科研创新提供条件,科研发展专项主要用于开展自由探索和自主创新活动,校长专项用于支持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学校发展规划的研究计划。

学校经过认真研究,反复讨论,现对三大模块共计五类专项发布申报指南,分别是:(1)学院科研创新发展专项(2)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专项(3)社会科学实验研究青年基金项目(4)浙大东方论坛系列项目(5)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计划等开放专项项目,主要用于资助科研人员或科研团队围绕学科前沿、理论热点及重点领域与方向,开展创新性与前瞻性的研究工作,着力推动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转型。

申报项目应当符合本指南的具体条件,此前已获得厅局及以上基金类项目支持的不在本专项资金资助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均应为本校4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研究人员。所有形式的成果均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当年拨付的经费需在当年执行完毕,并严格按照有关财务核算节点执行。

 

一、学院青年科研创新发展专项

(一)资助对象

主要为文科学院提供青年科研创新发展经费,用以改善科研条件和提供科研支撑,资助范围包括青年人才科研创新和青年团队建设、学科高水平学术会议和经典读书会活动资助等。

(二)资助要求

1. 由学院根据青年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资助青年团队或设立个体项目,原则上应向无经费资助的团队或个人倾斜。

2. 由学院遴选资助学科内高水平学术会议,并按照学校会议经费开支有关要求进行预算评估以确定资助额度。交叉学科高水平学术会议可在浙大东方论坛学术会议系列申报。

3. 经典读书会为前期实施情况良好,已连续开展经典读书活动一年以上并有一定影响力的读书活动提供资助;读书活动形式包括集中阅读、主题阅读、读书沙龙等,讲座和授课不在项目申报范围之内;研读内容原则上需要选择具有奠基性、权威性、典范性、专业性的经典原著或文献典籍。

(三)使用要求

1. 资助项目的遴选要求公开、公正和科学,至少应在学院范围内公开。

2. 资助项目需报学校备案,接受学校中期和年度检查,并按要求做好上级主管部门专项统计工作。

3. 经费执行需按学校有关用款进度执行,执行进度和效益将作为拨付下一年度学院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主要依据。

(四)分配方式

 各单位可采取单位自主设计和教师自由申报方式确定本单位发展计划,并按要求填报《学院科研创新发展专项计划书》。项目总责任人由各单位分管科研工作负责人担任,项目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工作由各单位科研科负责。

 

二、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专项

(一)研究范围

以发展着的创造性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侧重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和实践经验,研究建设和谐社会需要解决和深入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中国梦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

(二)资助强度及年限

每项课题资助经费5-10万元。立项后首拨60%,中检通过后拨付20%,结题后拨付20%。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两年。

(三)成果形式

最终成果形式要求为书稿,字数一般不少于20万字。书稿将由社会科学研究院与浙江大学出版社协商统一出版。

 

三、社会科学实验研究青年基金项目

    社会科学实验项目设社会调查研究专项、政策仿真研究专项和社会科学实验研究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对象

社会调查研究专项:综合运用应用数学、数理统计、人口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方法,依托社会调查研究中心,开展社会调查理论及应用研究。

政策仿真研究专项:立足国际学术前沿、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要,综合运用应用数学、数理人口学、经济学、管理学、生态学、系统工程、软件工程等学科的理论和方法,依托政策仿真实验室开展政策模拟研究,为相关研究人员实现跨学科合作、技术优势互补和组建交叉研究团提供合作机遇与交流平台,丰富社会科学的研究手段。

社会科学实验研究专项:依托实验社会科学实验室平台,资助青年师生采用实验方法开展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专项基金。

所有专项的资助对象均为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浙江大学青年教师(含博士后)和博士研究生(含新录取未入学研究生)。博士后和研究生申请需导师签署意见,原则上须与出站论文或毕业论文选题方向一致。

(二)项目类别

社会调查研究专项和政策仿真研究专项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项目研究时间为两年。社会调查研究项目中的调查部分应在浙江大学社会调查研究中心进行。

社会科学实验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研究生项目,项目研究时间为三年。

(三)资助强度

1.重点项目资助3万元,一般项目资助2万元,研究生项目资助1万元。

2.每个专项拟资助研究项目原则上不多于8项。

3.立项后首拨60%,中检通过后拨付20%,结题后拨付20%

4.社科基础平台下设的社会调查中心、政策仿真实验室以及行为实验室将为研究者提供研究所需的实验条件。

(四)成果形式

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论文正式发表或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交流可申请免结题评审。

 

四、浙大东方论坛系列

(一)资助对象

 “浙大东方论坛”始创于2003年,分为学术讲座和学术会议两大版块,至2014年底已成功举办165场讲座,学术会议17次。

学术讲座以开放、前沿、交叉、综合为宗旨,以评述报告、专题演讲和深入的学术对话为基本方式,结合有效的传播手段,力求成为高校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论坛。邀请的主讲人应在海内外人文社科或跨学科领域享有盛誉。

学术会议申请与经费资助改由“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计划”统一处理。

(二)资助方式

学术讲座主要资助与讲座相关的主讲人讲课费、场地费、宣传费等事项,由社科院重点成果推广部统筹安排

 

五、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计划 

(一)资助对象

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计划主要用以促进学科交叉研究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交叉学科学术会议强调以下三个特点:交叉性——提倡学科间的交叉融合,前沿性——会议主题具有创新与领先意义,开放性——促进不同文化、不同领域、不同研究方法之间的碰撞与交流。

(二)资助强度

资助强度主要依据会议水平、会议影响力和会议规模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本计划主要资助的费用包括会议场地费、食宿费、本地交通费及部分国际旅费等开支,相关费用严格按照《浙江大学会议费管理规定》执行。

特别说明:1.申报本计划的国际学术会议必须通过教育部审批;

          2.12月份召开的学术会议请在次年申报。

报送方式

学院科研创新发展专项由各学院负责实施,其他专项均由社科院组织申报、评审和立项,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 学院青年科研创新发展专项

学院青年科研创新发展专项申报书

学院青年科研创新发展专项一栏表

请有意者直接联系本单位科研科(各学院科研科联系方式

申报截止期:120日;


2. 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专项

申报截止期:120日;

申报联系人:陈婵、殷尧,88981068,yinyao@zju.edu.cn

办公地点:紫金港校区西三B-207A室;

申报通知及要求:<点击访问>


3.     社会科学实验研究青年基金项目

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实验研究”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1份,附电子版)

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实验研究”青年项目活页》(纸质材料一式5份,附电子版)

申报截止期:36日;

申报联系人:喻燕刚,88981199,hzyimat@126.com

办公地点:紫金港校区东三106室;


4.“浙大东方论坛”系列

“浙大东方论坛”讲座推荐须知

“浙大东方论坛”主讲人推荐表》(纸质材料1份,附电子版)

申报联系人:黄骏,88981205,zhedaorientalforum@163.com

办公地点:紫金港校区西三B-209B室;


5.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计划 

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计划申报表(纸质材料1份,附电子版)

申报联系人:鲁平,88981089,luping@zju.edu.cn

办公地点:紫金港校区西三B-209A室;

 

以上45专项将采取常年申报、不定期评审的方式进行审定和资助,请有意者按上述方式直接联系我们。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