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关于开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校内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6 浏览次数:657
各相关学院、单位:
近日,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启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https://www.sinoss.net/2020/1231/99537.html。根据通知要求,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每校限报1个实验室。为切实做好本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工作,学校决定同时启动校内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目标
经过校内申报,确定1个建设基础较好的实验室作为浙江大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申报机构,对其他重点实验室适时培育,努力形成建设标准和管理范式,积累建设运行经验,为下一步完善工作提供参考。
二、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本次依托文科学院组织申报,每个学院限报1个实验室,鼓励各学院开展合作,联合申报。
三、申报机构资格
详见《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启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申报机构要求。
四、工作安排
1. 申报机构提交材料(2021年1月20日前)
2. 社科院组织论证(2021年1月31日前)
3. 学校确定上报(2021年3月1日前)
五、其他要求
1. 申报机构下载《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申报书》(见附件),按填表要求填写并提交学院。
2. 请学院于2021年1月20日(周三)下午17:00前将本单位文科实验室申报表电子版以“实验室名称”命名后发送至wangxue1213@zju.edu.cn。
联系人:王雪 88208799,wangxue1213@zju.edu.cn
杨翼 18867518282,yangyizju@zju.edu.cn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1年1月6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