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浙江大学“求是科研岗”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教师科研创新活力,促进学校科研内涵发展,学校设立了“求是科研岗”。现将2022年度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求是科研岗”面向全职在浙江大学从事科研一线工作、参与校内岗位聘任的正高级教师及附属医院正高级临床及科研人员,不含年薪制人员;已获得求是特聘学者(“求是特聘教授”“文科领军人才”“求是特聘教学岗”“求是特聘实验岗”“求是特聘医师岗”等)及以上层次人才计划与人才项目和其它求是专项岗的人员不重复设岗。
二、申报条件
(一)坚持立德树人,恪守学术规范,师德高尚,学风严谨,身体健康;
(二)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突出的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带领学术团队推动相关学科科研发展,主动服务国家、区域重大需求,产出一流成果;
(三)自然科学领域申请人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且在相关领域绩效突出:
1.围绕“四个面向”,作为负责人牵头承担特别重大科技任务;或作为负责人持续承担横向科技任务并在服务地方、产业发展中作出卓著贡献;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三大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2.符合以下2项条件或者同一类别满足2次:
(1)作为国家三大奖一等奖及以上第二、三完成人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2)作为负责人牵头承担“三重项目”;
(3)作为第一或者通讯作者在Cell,Nature,Science三大期刊主刊发表两类论文(Article和Review);
(4)作为负责人持续承担横向科技任务并在服务地方、产业发展中作出重要贡献。
以上业绩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立项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且浙江大学须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条件总体不低于2021年标准。
(四)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及以上。
2.符合以下2项条件或者同一类别满足2次:
(1)作为负责人牵头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2)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3)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
(4)在国内权威期刊、SSCI期刊、A&HCI期刊任主编。
(5)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
以上业绩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和成果均应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条件总体不低于2021年标准。
三、岗位职责
1.组织承担具有影响力的重大纵向科研项目,开展原创性科学技术攻关,取得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提高科研影响力;或承担重大横向科研项目,攻克行业关键技术难题,提升学校在产业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2.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发表有国际影响力的论文。带领团队取得重要科研成果,获得高级别科研奖励;
3.指导与培养青年科研人才,充分发挥项目优势、平台保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组建具有科研热情、创新活力的科研团队;
4.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所在学科国际地位和声誉,提升科研整体竞争力。
四、支持措施
“求是科研岗”聘期为4年或至工作合同/协议的截止期(聘期长于工作合同/协议的截止期,以工作合同/协议的截止期为准)。聘期内由学校补贴每人每年20万元的津贴增额(不累计);不享受求是特聘学者的其他待遇。若聘期内出现科研诚信、学术不端等问题,相应支持措施将予以取消。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由申请人填写浙江大学求是科研岗候选人推荐表2022.docx(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院(系)审核、推荐后,于2022年7月5日前分别报送至科研院或社科院,经专门评审后,报学校审定。(电子版材料请发送科研院或社科院)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科学技术研究院:鉏萍,87951079,kyycp@zju.edu.cn
社会科学研究院:黄骏,88208339,huangjunzju@163.com
人才工作办公室:何银根,88981060,tr@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社会科学研究院、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