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1月10日更新)
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简称《成果奖实施办法》,见附件1),教育部决定启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1.评奖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体育学不包括“运动生物力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体育保健学”“运动生物化学”“运动训练学”“武术理论与方法”二级学科;心理学不包括“医学心理学”二级学科。
2.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青年奖申报人应为申报成果的第一署名人,成果出版、发表或被采纳时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内)。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
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
2.论文;
3.咨询服务报告;
4.普及读物。
正式出版的著作,以公开在图书版权页标注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以公开在期刊版权页标注的第一次刊登的时间为准;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以被有关部门采纳的时间为准。
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未尽事宜详见《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见附件3)。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名额
1.本届评奖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
2.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社科院将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后择优报出。校内各申报单位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切实做好申报遴选工作,如同一单位报送超过1项的,请务必进行排序。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申报材料需经由社科院审核后统一上传。个人用户无上传权限,无需注册个人账户。
2.申报者可下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见附件2),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所在单位科研科。《申报评审表》启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各申报单位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各申报单位须在指定截止日期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提交至社科院。
五、申报时间安排
此次申报校内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时间 | 进度安排 |
2022年12月7日前 | 各申报单位对本单位拟申报成果进行统计,提交《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至社科院。 |
2023年2月1日前 | 各申报单位对本单位申报者进行指导,并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提交至社科院。 |
2023年2月8日前 | 社科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上报成果名单并公示10个工作日。 |
2023年2月27日前 | 社科院对全校申报材料统一进行网上申报,整理纸质申报材料送交教育部。 |
六、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8份(至少2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电子版要求:word格式。
注:《申报评审表》须使用Windows版的微软Word在“页面视图”(或“打印布局”)下进行编辑,不支持苹果Mac版Word,且绝对禁止使用WPS打开该doc文件,哪怕只有一次,就会导致内置程序错乱,在编辑过程中出现异常报错。如果《申报评审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评审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评审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浙江大学”即可)、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电子版要求:成果全文,PDF格式(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电子版要求:PDF格式。
最终报出的申报成果,无论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社科院联系人:徐蕾、张英琪、黄骏
联系电话:88208796、88982384、88208339
电子信箱:zdxulei@zju.edu.cn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1: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pdf
附件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2023年1月10日更新).doc
附件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pdf
附件4: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情况汇总表(科研科填写).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