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一般申报

社科院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1月10日更新)

发布时间:2022-11-30 浏览次数:2490

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简称《成果奖实施办法》,见附件1),教育部决定启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1.评奖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体育学不包括运动生物力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体育保健学”“运动生物化学”“运动训练学”“武术理论与方法”二级学科;心理学不包括医学心理学二级学科。

2.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青年成果奖(青年奖申报人应为申报成果的第一署名人,成果出版、发表或被采纳时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内)。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

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

2.论文;

3.咨询服务报告;

4.普及读物。

正式出版的著作,以公开在图书版权页标注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以公开在期刊版权页标注的第一次刊登的时间为准;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以被有关部门采纳的时间为准。

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未尽事宜详见《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见附件3)。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名额

1.本届评奖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

2.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社科院将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后择优报出。校内各申报单位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切实做好申报遴选工作,如同一单位报送超过1项的,请务必进行排序。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申报材料需经由社科院审核后统一上传。个人用户无上传权限,无需注册个人账户。

2.申报者可下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见附件2),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所在单位科研科。《申报评审表》启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各申报单位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各申报单位须在指定截止日期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提交至社科院。

五、申报时间安排

此次申报校内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时间

进度安排

2022127日前

各申报单位对本单位拟申报成果进行统计,提交《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至社科院。

202321日前

各申报单位对本单位申报者进行指导,并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提交至社科院。

202328日前

社科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上报成果名单并公示10个工作日。

2023227日前

社科院对全校申报材料统一进行网上申报,整理纸质申报材料送交教育部。

六、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8份(至少2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电子版要求:word格式。

注:《申报评审表》须使用Windows版的微软Word页面视图(或打印布局)下进行编辑,不支持苹果MacWord,且绝对禁止使用WPS打开该doc文件,哪怕只有一次,就会导致内置程序错乱,在编辑过程中出现异常报错。如果《申报评审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评审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评审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浙江大学”即可)、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电子版要求:成果全文,PDF格式(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电子版要求:PDF格式。

最终报出的申报成果,无论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社科院联系人:徐蕾、张英琪、黄骏

联系电话:882087968898238488208339

电子信箱:zdxulei@zju.edu.cn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21130

 

附件1: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pdf

附件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2023年1月10日更新).doc

附件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pdf

附件4: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情况汇总表(科研科填写).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