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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关于申报2025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科技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2 浏览次数:126

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等十三部委办《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文物科技创新的意见>的通知》(文物科发202332号)精神,为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我省文物事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推进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区域创新联盟(浙江省)发展,浙江省文物局决定面向全省文物、博物馆单位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文物科技创新布局和重点研究方向

(一)持续推动文物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基础理论研究,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文物保护利用理论体系。重点开展不同类型文物材质特性和病害特征研究,加强科技基础性工作,揭示石窟寺和古建筑结构失稳、岩土质文物风化和水盐侵蚀、可移动文物腐蚀、光敏文物氧化等病害发育机理,突破病害发展预测方法。加快完善文物价值评估、文物保护规划、文物大数据管理等方面的理论和方法。聚焦文物价值认知、展示与传播的迫切需求,强化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学科交叉的理论和方法研究。

(二)重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关键技术攻关。围绕文物保护利用重大需求,加强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系统集成。重点突破石窟寺、古建筑、土遗址、壁画等文物病害无损/微损探测、诊断、防治和保护效果评价关键技术;研发出土出水脆弱文物应急保护及修复技术,优化纺织品、竹木漆器、纸质、金属、陶质彩绘文物成套保护技术;构建适用于文物火灾、洪水、震动/振动、盗窃盗掘、人为破坏等安全风险的监测、预警和防范技术体系,形成系统解决方案。推动文物资源数字化、智慧博物馆建设、大遗址展示等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

(三)大力发展文物保护专用装备和材料研发。坚持供给提升与需求牵相结合,在文物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巡查监管、预防性保护、修缮修复、展示利用和田野考古等细分领域,突破一批关键装备、器件、软件系统及专用材料,填补空白,实现装备供给、性能和质量提升。扶持量小急需关键装备研发。

(四)全面深化“考古中国”等重大课题研究。深入实施“考古中国”“中华文明起源与早期发展综合研究”等重大项目,围绕重大考古和历史研究课题组织学科学协同攻关,科学阐释中国境内人类起源、农业起源、文明起源、中华文明形成、统一多民族国家建立和发展、中华文明在世界文明史中的重要地位等关键问题,揭示中华文明历史文化价值和核心特质。大力发展年代测定、产地溯源、有机残留物检测、古DNA分析、田野考古信息化等理论与方法。

(五)着力推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大对文物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支持,优先支持体现多学科交叉集成、具有较好应用前景的文物科技研究,鼓励区域创新联盟各成员单位开展协同攻关,健全促进文物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统筹实施产学研用联合攻关、科技成果转化试验平台建设、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技术专业化、集成化、标准化。

二、项目负责人及成员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提供两名同专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时间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三)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文物保护科技项目且2023年底前无法结项的,原则上不得作为申请人申报新项目。项目组成员参与的项目一般不能超过2项。

三、项目申报及立项

(一)各项目申请人完成《浙江省文物保护科技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的在线填报和纸质文本填写。在线填报网站为浙江博物馆公共服务综合平台(网址:https://www.zjmuex.com),在该平台首页下方点击“科技申报”进入申报平台;咨询在线申报技术问题,请在申报平台打开资讯信息“文物保护科技项目申报平台微信群加入方法”,扫描二维码进入“文物科技申报平台”工作群。

申请书纸质文本,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汇总,并于2023422日前统一将本单位符合要求的纸质件申报材料(附件1)及用印联系单(附件2)递交至社会科学研究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核盖章后报送浙江省文物局。

(二)申请书纸质文本报送一式8份,其中1份为原件,采用A4纸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三)浙江省文物局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并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浙江省文物保护科技项目任务书》,项目承担单位与相关合作单位需同时签订合作协议。

 

社会科学研究院联系人:陈琼 88982304

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人:沈如怡88981187

省文物局联系人:赵勇88892579618606531919

附件1-浙江省文物保护科技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 用印联系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