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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关于申报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04 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民族工作部门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推出高水平的民族研究优秀成果,加快形成中国自主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史料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新时代民族工作决策服务,根据《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奖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民委决定开展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评选工作,现将我校有关评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

(一)参评成果形式:集体成果和个人成果。

(二)参评成果范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的与民族研究相关的学术专著和论文。属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经实践检验产生了重大社会效益或学术影响且之前未申报的,也可申报,但此时期的申报数不超过我校申报总量的20%。教材、译著、资料汇编、工具书等不在申报之列。

(三)参评成果要求:

1.每个申报集体或个人,限报1项成果;社科院对参评成果进行择优推荐,论文和著作每类限报15项。

2.申报人须是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成果。

3.多人合作的集体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

4.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发表的成果,须附1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稿。

5.已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参评,获得其他省部级科研奖励的成果须注明,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二、奖励办法

(一)评奖种类:论文类和著作类。

(二)评奖等级:两类分设三个等级,分别是一、二、三等奖。

(三)奖项数额:本届评奖的奖励名额不超过280项。根据报送情况和成果质量确定各类别和各等级的数量。

(四)奖励方式: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证书,不发放奖金。

三、申报步骤与要求

(一)下载《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按要求填写表格和整理参评成果。

(二)提交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申报表》1份;参评成果1式3份(论文至少有1份原件,复印件用A4纸双面复印、左侧装订;著作为出版原书3份);有关证明材料1份。

(三)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在《申报一览表》加盖单位公章,并集中统一报送至社科院。学校不对各单位设置申报限额,各单位报送多个参评成果的,应进行排序后报送。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5

 

社科院联系人:徐蕾

联系电话:0571-88982755

Email:zdxulei@zju.edu.cn

 

国家民委办公厅联系人:赵金虎  马丁

联系电话:010-66508139  66508120

收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黑山扈甲21号中央民族干部学院教务部;邮编:100094;收件人:穆老师;电话:13501368497。

 

附件1: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表.docx

附件2: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一览表.docx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