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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届浙江省人事科研成果评审奖励和第三届全国人事科研成果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1-04-13 浏览次数:16699

各有关单位:

  顷接省人事厅通知,第二届浙江省人事科研成果评奖和第三届全国人事科研成果评审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1999年1月1日以来正式结题或发表的科研课题报告、著作、论文均可申报参加评审。

  二、评审方法和奖励等次
  评审分报告、著述和论文三大类,按行政管理学、人事管理学、人力资源开发与人才学三个学科分别进行。
  奖励等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获奖者由省人事厅颁发奖励证书,并从中择优推荐参加第三届全国人事科研成果的评审。

  三、评审组织和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由省人事厅聘请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审方法和程序按照《浙江省人事科学研究成果评审奖励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申报方法
  (一)个人或集体持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或其它证明文件,在填写统一印制的科研成果申报表(表式附后)后,向所在单位申报。
  (二)所在单位根据评审原则和标准,写出推荐意见,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直接推荐报送评审材料。
  (三)评审材料:课题报告和论文一式10份,书籍3份。

  五、申报时间、联系人
  我部受理评审申报的截止时间是2001年5月10日,请各单位在此以前将参评材料交校人事部,过期不予受理。

   人文社科部:7952089

人事部:胡志富 7952453
附件:


附件1: 人事科研成果申报表